一小片不特别仔细观察,你甚至都无法辨别的地面。
也仅仅是焦黑程度和周边有些微的不同。
这又能说明什么?
看着一脸困惑的韦强,高义也不废话,直接解释:
“这种烧焦程度上的差异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在地面被灼烧的时候,有物体踩踏在这片区域。
最前面的地面率先被燃烧,直至蔓延到两侧,这之后该区域才暴露出来,进而被灼烧。”
“你的意思……”
韦强毕竟干了五年刑警,听到这里立马明白了高义的意思,立马俯身查勘该区域。
这时,就听高义继续道:
“你注意看前面二十公分处死者高跟留下的鞋印,方向是朝南的。
你再看这片焦黑程度差异的地面,一共两处,间隔4——5公分。
如果把两处结合起来,正是朝南站立的鞋印!”
也就是说,在死者被焚烧的时候,她的身边不远处还站着一个人。
那两处烧焦程度有差异的地面,正是前脚掌和后脚跟踩踏的时候留下的痕迹!
“他杀!”
结合自己捡到的高跟凉鞋,看着烧焦痕迹差异的地面,韦强面色凝重的吐出两个字。
死者绝不是自杀!
而是有预谋的谋杀!
“没错。”
高义点点头。
正如他认为的那样,但凡来过必留痕迹。
所谓的完美,只是某些痕迹极其不易被发现罢了。
想到这里,高义眸子逐渐冷冽下来,嘴里念念有词:
“她的存在威胁到了我的安全,所以,我必须让她消失。
我知道一旦她的死被发现,一定会查到我身上,所以我必须让所有人认不出他!
分尸?
溺死?
不,这些都容易被辨认出来!我得想一个更好的方法。
焚尸!
对!焚尸能够把面部烧毁,烧毁表皮组织,破坏我掐晕他留下的痕迹!”
韦强:“……”
听着高义的自言自语,他先是一愣,随即愕然的瞪大双眼:“他……他是把自己带入成了凶手?”
仅仅是这一小段的内心侧写,就解释了一個关键问题——焚尸!
用焚烧的方式,损毁死者表皮组织。
一方面,让死者无法被辨认。
另一方面,,抹除导致死者昏迷的手法。
掐脖子弄晕最合理。
如此一来,死者脖子处的表皮组织被灼烧,便不会留下痕迹。
且只要力度控制合理,就能做到让死者窒息且不损伤喉咙骨骼。
完美!
合理!
正想着呢,高义声音再次响起:
“经过探查,后村河滩那边地质独特,只要将鞋底做些处理,就不会留下鞋印。
但怎么让她也来呢?
打晕后带来?
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
那就只能让她自己过来……”
说到这里,高义眉头微微皱起:
“什么情况下,能让她自己,或者和凶手一起来如此偏僻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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