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到点上班了!”萤光手表划破了小巷的漆黑,照到了一张平凡无奇的脸上。
秦傲天就是这张脸的主人。右手轻轻一弹,只剩下个烟蒂头的香烟被弹了出去。接着不紧不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塑袋,将那支萤光手表包了个严严实实并放入怀中,这才起身晃晃悠悠地向巷口走去。
说起秦傲天,估计这片区的金手指没有人不认识他,一是因为他身手了得,二三层楼垫脚的东西不用,照样爬进去。二是讲道义,据说他每次下完手后都会拿出百分之七十给各种慈善机构。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做,用秦傲天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盗亦有道!”
秦傲天出现在路灯下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一片别墅区。身穿地摊货的他与这纸醉金迷的别墅群显得格格不入,不过没关系,现在可不是贫民与富翁的关系,而是猎人与猎物的关系。“亲!我来了!你在哪里?”秦傲天用闪着精光的眼睛打量着那一栋比一栋豪华的别墅,口中嘀咕着不知道哪个相亲节目的口号,他口中的亲自然就是可爱的毛爷爷喽,当然也不会介意是华盛顿!
一栋豪华到极致的别墅闯进了秦傲天毒辣的双眼。那是一栋仿古欧式的别墅,深褐色的屋顶,十七八世纪的英式路灯,在秦傲天看来无不散发着——money的味道。
趁着保安巡逻转身的那瞬间,身着黑色休闲装的秦傲天动了,宛如夜间狩猎的豹子一般无声无息地来到了别墅外。“我操!考验老子的技术是不?”秦傲天望着那离地至少有三层楼高的窗口,在心里默默地把设计者的祖宗十八代逐个问候了一遍。沉默了大概有三秒,其实是在数自己有没有问候少一个,看来这家伙倒是记仇的很啊!
秦傲天将右掌放到了举目高的木墙上,闭目深吸,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别墅内。这等奇异的本领是他跟一名老道士学的,可惜,老道士走得早,只留给了他一本中华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茅山法术》。当秦傲天得到这本老头子的遗物时,那脸上的表情是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坑爹啊!”
最终秦傲天还是没有以两毛钱一斤的价格将那本书卖掉,毕竟那是老道士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不是。
还有一点让秦傲天不满老道士的是:他只教会了秦傲天穿墙术,还是半吊子的那种。其实是秦傲天自己天资愚顿,学到头来也只学会了这一招半式,但以他那卑微的骄傲,怎么会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呢?老道士似乎也能体会他的感受,对此,仅是一笑而已。
且先不回忆了。秦傲天潜入别墅后并没有立刻行动,而是静静地潜伏在墙角的阴影中,一是观察别墅内的情况,二是让自己的眼睛习惯在夜中视物,以免待会下手的时候碰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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