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座位上突然站起了一男人,吼道:“这算哪门子的管理?我从来就没见过哪家公司会因为开会迟到而被开除的!你这样做,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
此人一嗓子喊出,立即获得了十多人的响应。
朱小君一声不吭,走下了主席台,来到了这个人的面前。
“劳动合同法?”朱小君冷哼了一声:“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鼓励员工开会迟到呢?”
那人毫不怯场,头一仰,反犟道:“开会迟到只是员工犯下的最初级的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不能因此而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朱小君呵呵一笑:“如果我执意要开除迟到者呢?”
那人冷哼了一声:“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朱小君盯着那人,缓缓地点了下头:“很好!那你们就劳动仲裁吧!”
那人一甩头,就要往外走,朱小君在其身后喝住了:“慢着!”
那人停住了脚,转过身来,愤恨地看着朱小君:“你还想说什么?”
朱小君嘿嘿一笑,上去就是正反两个巴掌:“滚!从今天开始,老子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不服气,可以去告我!”
那人想必是个没经历过江湖的雏,朱小君的两巴掌居然把他给打愣了,等到朱小君把话说完了,才想起自己的委屈,呜呜呜哭了起来。
人都习惯于同情弱者,朱小君的这番行为,确确实实引发了不少人的同情心理,就连刚当上总经理助理的韩韶华,也觉得朱小君做的有些过了!
可是,谁又能理解了朱小君的难处。
打工的,按月到点领工资,领不到工资,就可以吵吵闹闹或是干脆跳巢。可老板呢?如果一个公司老板混到了发不起员工工资的份上,离破产还有多大的距离呢?
公司破产倒闭了,打工的可以拍拍屁股去跳巢,但是老板却只能抹抹眼泪去跳楼。
在通知开会的时候,朱小君已经说的很清楚很明白了,但凡迟到者就地除名,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当成耳边风,这种人,在工作上能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吗?
网络上曾流传过两个企业大佬的争辩,在公司里,是兔子的危害大还是坏人的危害大?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兔子不咬人而且只吃草,可坏人却是要害人的,当然是坏人的危害更大了。
但是,两个企业大佬最终辩论的结果却是执有坏人危害大的理念的那位大佬被另外一位大佬给说服了,他不得不承认,在一个公司里,最具有危害性的,就是那些像兔子一般的员工。
为什么这么说呢?两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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