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时他已经深入丛林有一些距离,就在爬树偷鸟巢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腹内有什么转动了一下,并且朝着岛屿深处滚动。
“石眼在动!”
云千峰一惊,差点在树上掉下去。
他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了。
“海岛上有神迹,甚至整座海岛就是神迹!”
“我躲起来,那些人找不到我,但是却能准确的在老爷庙把我捉到,证明只要我进入神迹,他们或者说是祂们就能知道我的位置!”
刚刚庆幸自己在无边大海死里逃生的喜悦,立马好像被泼了一盆冷水的火堆,灭了!
“或许,要进入神迹最深处,他们才能知道我的位置。不,不能心怀侥幸,要做最坏的打算。”
“很可能在我踏入海岛那一刻,祂们已经知道了我的位置,我必须早作应对才行。”
“妈的,武器都被卷到大海里,这要是有枪和手雷,他们来就来,我全杀了!现在怎么办?”
想着,他看着自己的右臂发呆,慢慢的笑容爬到了他的脸上。
“这不就是最好的武器?神迹吗?这里会不会也有一只手或者是一只脚呢?那么,我应该抓紧去神迹的最深处,拿到这最好的武器。”
“一切都是相对的,他们来,带来了危险,但也会带来能远航的船,那我就夺了船,以后做海上的流浪者,你们去哪找我?哼!”
这么一想,云千峰立马心宽起来,脑补自己带着秦疏影在豪华轮船上一起流浪大海,做现代楚留香,禁不住开心的哼着小曲摘掉了鸟窝,然后迈着大步往回走。
回到沙滩后,他叫秦疏影三女拿着草药去林子边沉积的雨水里清洗,自己则在海滩一块数米高的大石头背面开始钻木取火。
巨石可以遮挡海风,是生火之地的最佳选择,也适合做临时避身所。
无论如何,他们今天是无法赶路的,需要休息,更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装备。
德爷也得弄张树皮当鞋不是,否则靠着脚掌这么走,不出半天,脚掌上的皮都得磨没了,更别说到处都是扎人的树栅草根。
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那些家伙真的能这么快找到自己,那么自己也只能认命,拼个伱死我活罢了。
因为真的那么快的话,自己无论如何也走不到他们前面,反而省心。
感谢干燥的鸟窝。
钻木取火很顺利,顺利到云千峰觉得好运彻底回到了自己身上。
他觉得,这是那赊刀人的功劳。
因为赊刀人带的那句话让云千峰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要和所谓的“神”一较长短,那就要拜老天爷当老大,顺道而行。
那样才能好运,兔走时气枪打不着。
几个女人拿着洗好的草药回来,看到篝火,都开心的欢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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