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兰没有告诉李青的是,其实这份《炎黄好声音》的提案之所以可以这么快便获得通过,更与酷乐视频本身憋着一股气有关。
炎黄声乐秀统治了整个华语乐坛市场这么久同样树敌颇多。酷乐视频恰好是其中之一。
作为全国第一大网络视频内容提供商,却一直没能得到《炎黄声乐秀》的网络播放视频授权,这的确于其身份不匹配。
之前酷乐视频并不是没有想过参与之制作一款选秀节目,挑战炎黄声乐秀的统治地位,但最终这些节目正如文兰说的那样同质化严重,最终没有翻起什么浪花。
而李青的《炎黄好声音》算是戳中了酷乐视频的G点,这才有如此高的效率。
在这个互联网起步腾飞的时代,酷乐视频这样的互联网公司真心不缺钱,他们缺的便是这种优秀的创意跟内容。
当然,这效率也是李青极为需要的,君子报仇,宜早不宜晚,要赶上跟今年的炎黄声乐秀拼刺刀,必须尽快拿到投资,先把架子搭起来。
……
跟文兰预想中一样,双方各取所需的情况下,跟李青的交流非常顺利,除了一个问题。
“文姐,这份合同大体我没什么意见,毕竟酷乐视频愿意慷慨解囊我还是非常感激的,除了两个问题,首先好声音的版权是我的!”
就算对酷乐视频的雪中送炭再怎么感激,李青也不愿意把好声音的版权拱手送人。
在自己曾经的世界,好声音的版权可是个超级香馍馍。这个世界那么多国家,随便一个授权就是数亿元的大生意,怎么可能完全交给酷乐视频掌控。
“版权?”文兰愣了愣,这恰好是她认为最没问题的地方。
“好声音的版权我不打算交给任何人,相应的我可以在其他方面适当让步。比如第一期的广告收益这一块,可以从我这部分分出更多的份额给酷乐视频。当然,不给版权并不意味着我会过河拆桥。如果好声音第一季如我们所愿,真的火了,酷乐视频依然可以优先参与后面的制作。”李青很诚恳的说道。
合作本就是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虽然对于李青如此重视好声音的版权心头有些疑惑,但毕竟她也想尽快促成这次合作,想了想便开口道:“酷乐视频希望拥有好声音的版权,主要是不希望未来其他的网络视频公司可以太轻易的模仿好声音的创意,以及获得好声音的网络播放权。如果把这些写进合同,版权方面的要求可以再谈。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最终还需要跟公司董事会讨论。”
“嗯,第二酷乐视频的人进制作团队我本身没有意见,但我要求拥有对节目的绝对掌控权,不希望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有外行指挥内行的情况出现。毫不客气的说,我是对《炎黄好声音》最熟悉的人。如果能提出中肯意见,我自然会听取,但如果有些东西于我的意见相悖,希望酷乐这边不要乱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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