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塞到怀里道:“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头爱物,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性子直来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眼,一把将剑拔出来。他着实看不出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子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点被削下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下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子,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点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晕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触碰了一下。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器怎么能锻造出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下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道:“我就说是我的心头爱物,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下头道:“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种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宫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插回剑鞘才一把捏紧,道:“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头来,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做,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欢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欢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奴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子,要是这小子喜欢,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点过于贵重了。败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子,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喘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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