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郁绛带着女儿,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张漓漓所说的落桥小镇。
在回国之前,张漓漓受她所托,已经提前置办好住处。
那是一栋小洋楼,虽然看着很豪华,但因为这个小镇还没得到开发,整体房价并不高,所以没有想象中的昂贵。
“这里面的家具大多是前主人留下来的,你自己看着要不要换掉,不过床单被单之类的,我已经提前帮你们换成了新的。”
张漓漓带着她们里里外外逛了一圈,“怎么样绛绛,你觉得这里还行吗?”
“我觉得挺好的。”
郁绛唇角勾起。
刚才一路坐车过来,已经见识过小镇上的安宁与热闹,还有经过小吃街时,那一阵阵飘香的豆浆和包子,令她记忆犹新。
她回头看女儿,“宝宝,你喜欢这里吗?”
小爱爱点了点头,然后抱着自己的肚子,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妈妈,宝宝饿!”
郁绛和张漓漓不约而同露出了笑容。
张漓漓道“那你们先把东西放好,我去给你们买早餐去!”
张漓漓走后,郁绛将行李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突然想起什么,她又回头看向坐在沙发上的可可,“可可呢?可可喜欢这里吗?”
可可脸上露出明亮的笑容,“只要可以跟姐姐一起,可可都喜欢!”
“你喜欢就好。”郁绛笑了笑,“舟车劳顿,可可肯定累了吧?姐姐给你单独留了一间房,你去睡会儿吧。”
“好。”
可可乖乖地起身上楼了。
没过多久,张漓漓带着早餐回来了。
一闻到早餐的香味,原本还瘫在沙发上的小爱爱“噌”地坐直了,伸长了脖子,眼巴巴地望向张漓漓手里领证的袋子。
“瞧你这小馋猫的样子。”郁绛好笑地点了点她的小鼻子。
张漓漓觉得小爱爱这个样子很可爱,朝她招了招手,“小爱爱,快过来吃早餐啦。”
小爱爱在b国跟张漓漓相处过几天,对她并不陌生,见状立刻从沙发上滑下来,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这还是小家伙第一次吃中式的早餐,却一点也没有不习惯,吃得比任何时候都要香。
几人吃完早餐,张漓漓也就跟她们道别了,“我要回市里上班了,周末了会回来看你们的。你们在这里住着,要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以去找我爸妈,他们就住在小镇上,随时可以过来帮忙。对了,我爸妈的电话绛绛我已经发给你了,你收到了吧?”
“嗯,已经收到了。”郁绛伸手搂了搂她的肩膀,“漓漓,谢谢你。”
她知道,如果没有张漓漓,她们是不可能这么快在这个小镇上安定下来的。
“我们是好姐妹,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说谢谢就太生疏了。”张漓漓咧嘴笑了。
郁绛唇角一勾,“嗯,那我就不说谢谢了,以后你用得上我的时候,只管找我。”
“知道了,我先走了。”
张漓漓回头,抓着小爱爱的小手晃了晃,“小爱爱,漓漓姨姨要走啦,不跟姨姨说声拜拜吗?”
小爱爱眨了眨眼睛,奶声奶气,“姨姨拜拜。”
“宝贝真乖。”
看着小家伙软乎乎的小脸蛋,张漓漓只觉得心都要化开了。
然而,纵使千般万般的不舍,作为一枚社畜,终究还是不得不为了工作而离开了。
张漓漓走后,郁绛带着小爱爱去洗漱了一番,再抱她回房间。
一碰到床单,母女俩倒头就睡。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两人早就累坏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傍晚。
郁绛起床掀开窗帘,走到阳台一看,马上又折返回房间,将女儿挖起来,“宝宝起来看夕阳啦。”
小爱爱被她抱着来到阳台,就看到远处的天边,挂着一颗长得像荷包蛋一样圆溜溜金灿灿的太阳。
太阳周边的云彩,都被晕染成了漂亮的绯红色。
“真好看!”郁绛望着天边的太阳,嗅着属于祖国的空气,心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
郁绛迅速适应了小镇上的生活。
张漓漓没有骗她,这小镇上的年轻人都跑去了城里,留下来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这些老人不上网不追星,就算偶尔有觉得眼熟的,也只以为在哪里见过,但记不起她是谁了,所以她平时出入都不需要遮挡,这样大大方方的感觉特别好。
所以,她平时都是大大方方地带着可可和小爱爱出门,就是去小吃街买早餐,或者去菜市场卖菜,都没有认出她的人。
最多也就是因为她们长得太过好看,而多看了几眼。
除了买菜,郁绛偶尔还带两个小家伙去爬山,或者去湖边钓鱼,不过她最近又多了一项爱好,那就是上山采蘑菇。
那些野菇菌子生机勃勃的,遍山都是,不采白不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