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谋部的调整计划中,并没有对各部队的炮兵团进行大规模动作,比如原来就有两个野炮营和一个山炮营的炮兵团并不会去动,直接划分为挽马制,而只有一个野炮营的部队就划分为驮马制,补充部分的山炮。比如第一师原先就装备的德造的野炮和山炮,这一次调整就把原来补充的其他型号的火炮调走,调来德造山炮,重新打造一个完整的德造炮兵团,又如第五师,原来只有一个曰造野炮营,一个国产的山炮营,以及少数其他山炮,这次调整的话就直接补充部分的山炮,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一个野炮营,两个山炮营的山地炮兵团。
另外各混成旅不编入野炮,其所属的炮兵营统一为山炮营,编入七十五毫米山炮或者五十七毫米山炮等。
根据这一调整计划,参谋将国民军警卫师、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九师划分为挽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两个七十五毫米野炮营,一个七十五毫米山炮营。其中第一师为德械炮兵团,警卫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都是曰械炮兵团,第九师则是美械炮兵团。
剩余的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一师都是驮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一个七十五毫米野炮营,两个七十五毫米山炮营。其中第八师和第十一师由于是新组建的部队,所以其炮兵团为统一的美械炮兵团,其他的第五师是用了曰造野炮营,再配了两个福州自产的山炮营,第六师、第七师则是美械野炮营再配上了福州产或者缴获的两个山炮营。
第十师则是个特殊例子,没有装备野炮,暂时只装备了三个营的60毫米速射山炮,曰后也是要慢慢给它换成标准的挽马制编制,也就是一个七十五野炮营和两个七十五山炮营,至于那六十毫米速射炮那是用来应急的东西,不能长久装备。
其他的五个混成旅也都是各配属一个山炮营,第一混成旅、第二混成旅、第二混成旅都是配属的七十五毫米山炮,里头有新有旧。正在组建当中的第四混成旅和第五混成旅则是准备用缴获的五十七毫米山炮营。
如此一番调整后,国民军的各部队对野炮的编制需求就大大下降,而对山炮的需求则是大大增加,现有的数量根本就无法满足国民军各部队的需求,好几支部队的山炮营还是个空架子,等着装备。不过福州兵工厂的山炮产量也已经慢慢上来来,一个月不说多,十几门还是有的,过上几个月时间也就能够把部队所缺的山炮给配齐了。
如果按照计划对国民军所有的部队完成调整的话,那么国民军将会拥有六个挽马制野战师,六个驮马制野战师,五个驮马制混成旅,一共有十八个野炮营,二十三个山炮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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