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草药治伤止血效果惊人。腰上的新伤你见着了吧,当时深可见骨。然而那种草药刚扑上去,血几乎就止住了。两三天下来就差不多能愈合。”
张大娘子吃了一惊,连忙再详细地问了些追命草的问题。
“没有见过。”她遗憾地摇了摇头,急问道:“你带有回来吗?我拿给其他人认认。”
任宁呵呵地摊手,“都用光了。”
张大娘子愕然。
目光落在任宁木乃伊般的身上,她顿时了然。
如果真找到这样犀利的草药,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把它拿出来献给要塞。在以后的日子不知能救治多少同袍,自然是大功一件。
要塞向来奖罚分明,真找到这样的草药,足以给任宁记上一大功。
可惜他没拿出实物……
张大娘子又说了几句,劝他吃过东西好好休息,这才起身带着小徒弟匆匆离开。
不多时,又有人敲响了任宁的房门。
原来是有家人寄了些东西给他前身,这些天刚到岩陲要塞。
任宁接过来打开一看,是封家书。
前身并不是孤儿,相反任宁还有个庞大的家族背景。
帝都任家,那可是太师一族,权势涛天。
只是他是一名私生子,刚出生不久就被父亲带回了家族。
然而封建等级森严,作为私生子并不受人重视。别说家族里的嫡子,就连庶子他都比不上。
当然私生子也算是任家子弟,但至今他还不能上族谱。
理由是嫡母说他出身不清不楚。万一混淆任家血脉,九泉下的祖宗怪罪下来,没人能承担得起。
就这样,前身无名无份地活着。
好不容易活到十四岁,他背着其他族人毫不犹豫签了军籍,从此跨越万水千山到了平西郡,成为岩陲要塞的一名小斥候。
当兵十分危险,时时刻刻把脑袋栓在腰带上,身上累累的伤疤就是证明,但前身一点也不后悔。
如果他一直呆在家族里长大。成年后会曲意逢迎的话,八成会被送到某个偏远的庄子看守家族产业。
大富大贵谈不上,至少不愁吃穿平安到老。尽管如此,最后能不能埋进祖坟还是个问题。
如果脾气倔强不会看其他人眼色,成年后九成会被嫡母赶出家族,从此流落帝都街头艰难求生。
前身是后者,他不仅不会看嫡系兄弟们的眼色,甚至脾气上来还会对他们大打出手。嫡母自然容不下他。要不是有宗妇盯着,估计前身连十四岁都活不到。
他看得清楚。
作为身份不明的私生子,除非全族死光否则他也没有机会继承家族。甚至以后分家也没有他的一丝一毫。
没有家族支持又没有自己的土地,他要么在城里作点小生意打份小工,然后努力娶个小家碧玉甚至丫鬟待女,从此庸庸碌碌过一生。
要么不蒸馒头争口气,去从军出人头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国以武立国,公侯佰子男这些爵位只授予战功卓着的将士。
只要当上个普通的将军,那怕是小小的子爵,他都能开庭创族。从此在那些看不起他的兄弟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还能让他们俯首让道。
收回混乱的心思,任宁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家书上。
内容他还没看,但眉头已经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封家书是他同父异母的六妹任惜寄来的。
上面的字迹潦草,极其难看,书法差不多就是刚学写字的水平。甚至很多字写信人都不会写,画着各种符号来代替。
要不是任宁闲着没事,努力琢磨内容,否则他还真不知道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没道理啊。
任宁茫然地抬起头。
任家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就算在权贵遍布的帝都,也能排到最前面去。
六妹任惜就算是个不受重视的庶女,没法像嫡女们一样口出成章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终归也是大家闺秀,至少识字和书法还是会下过苦功的。
哪会像现在一样写封信都字不成字,词不成词的?
莫非宗妇得了重病,没法再顾及族里那些卑微的庶子和庶女。以至让他们连最基本的教育都没办法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