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榛没注意到的时候,对面的李易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方榛下班后没有立刻回家,他留在公司里,将以前财务部的工作内容全部调出来重新熟悉了一遍,虽说他之前也是在财务部,但是管得并不是特别宽。
做一件事,最重要的就是了解其框架,只有完全掌握熟悉了整个工作流程,才能不断地加强和完善。
方榛走的时候已经快十点,公司里基本已经没有人了,他起身去了负一层的车库。
人才刚坐上车,手机就响了,屏幕显示的是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
方榛等了几秒才接上电话,“喂?”
“方榛呀,怎么还不过来,大家玩得正开心呢!”电话那头的人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说话声音有些不清楚。
电话那边多了一个女声,娇哼哼地催促着:“方榛呀,快过来!”那头的声音七零八乱,人声嘈杂,方榛不禁皱起了眉头。
他原本不想去的,可之前已经被喊过好几次他都拒绝了,如果这次再不去,情理上有些说不通,再加上倪修明也和他说,就算不喜欢也应该适当去一次次,毕竟大家以前都是同学,方榛心里确实有些动摇了。
可这个动摇却在他见到沙发上那些东倒西歪的人时消散了,他实在不明白组织这种聚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在他看来,也不过是多点人一起喝酒而已。
方榛穿着一身严谨的西装出现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外表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有人看到方榛,立马放下酒杯走过来,“哎哟,你可来了,大伙等了你好久!”
那人有点发福的胖,身高只到方榛的耳朵处,听声音是刚才和方榛打电话的人。
包厢里的其他人听到声音,纷纷把眼光投向方榛,方榛顿时成了聚焦点。
在大学的时候,方榛很受女孩子追捧,人长得白白净净的,长相也很清秀,举手投足间也溢出一股独特的气质。现在工作了穿着西装更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只是他依旧是那幅万年不会笑的表情。
他们一伙人毕业后,有的人混到了金饭碗,有的人依旧还没稳定下来,有的人混到要老婆养着过日子。而方榛,大家都知道他进了一个大企业,很有前途。
方榛刚进去就被老同学要求自罚三杯,可他今天是开车过来的,便拒绝了。
有个人拿起酒杯,声音听上去像是在开玩笑,“方榛,不是我说你啊,大伙都喝了,你可不能独善其身啊!”
方榛摆了摆手,态度并没有动摇,“我开车过来,要不就以酒带水......”
“开车怎么了,可以叫代驾呀!”
另一个男同学附和道:“没事儿,这家包厢上面就是酒店,咱们已经订好房间了,都不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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