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如果于凌没结婚那说不得已得收留她。结了婚又离婚的,凭什么回娘家住啊?
她知会过谁,谁同意她离婚回来住的?
于凌肯定是离婚了,不然怎么回得来北京城?政策规定没结婚的知青才在这次回城的范围呢。
这倒也正常,能回北京城,谁想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待着。
住都还是其次,挤一挤不是真挤不下。
如今四世同堂的人家挤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的也不少。
可暂时挤几天倒是行。
关键是,这一次是政策性的回城。
过去十年乡下、各生产建设兵团积累了两千多万知青。现在一窝蜂的全部回城,城里哪来的那么多工作给他们?
于家可没什么关系和门路给于凌找到工作。
她这么回城还不知道几时才能找到单位接收呢。
找不到工作,难道在家白吃、白喝、白住啊?没这个道理!
最好是现在就把她拦在外头,进了家门可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邱新梅对小妹于朵是不讨厌的,甚至还有几分喜欢。
于朵成天在家跟勤劳的小蜜蜂似的。
甚至邱新梅第一次做月子,婆婆只出一张嘴巴安排,灶上的活儿都是八岁多的于朵干的。
做好了醪糟蛋、小米粥这些再给她端进房间。
然后把小孩子的尿布和她的衣服出去洗干净。
晾干了再叠好拿进来。
她第二次坐月子,婆婆更是已经不在了,里里外外都是于朵照应的。
就连自己娘家爸妈也都说于朵乖。
如今小姑娘又自己给自己谋划了出路。谁都知道三个月后如无意外,宣传科就会收她做临时工。
于宣传科在职的人来说,多个临时工不影响他们的利益,还多个人干活儿。
其他部门还有车间就更是没有利害冲突了。
公认那个位置相当于为她增加的,于朵去不了也轮不到别人。
这几年的水磨工夫使下来,这都已经是共识了。
至于领导,领导都爱惜羽毛。没必要跟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过不去。
人家十来岁就跑厂里当义工了。
除了给黄师傅打杂办板报,其它能做的也都在做。
厂里的宣传活动,于朵一直就是编外人员。
演小品需要小孩的角色,不管男女,那都是默认于朵上。
她演得好,大家都喜欢看嘛。演小男孩剪头发就可以了。
连厂长、书记看了节目对老于家小闺女的印象都挺好的。
演的节目得了奖,宣传科的王科长还会让人发肥皂、茶盅之类纪念品的时候算她一份。
这会儿家里还有几个印了晨星机械厂宣传科字样的茶盅还在使用。
各级领导真没必要针对于朵,不给她做这个临时工。
甚至主持、播音员她这一两年也去救过场。样样都上手就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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