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落,部落外围弥漫着白色的雾沼,正是大荒森林中特有的瘴气。不过此处瘴气的颜色与伏牛山外的不尽相同,应该不是蚺蛇瘴。
洞口烧着一个火堆,烟火缭绕,正好能驱散到处弥散的瘴气。烟气也会顺风灌进山洞中,当然也有用处。
因为山洞最外围的墙壁上挂满了新鲜的兽肉,正是那十几头狡狼的,阿婉趁着早上的时间将剩下的狡狼都剥了皮,晾在这里借着烟气熏制成干肉。
牛顶天的眼神并未过多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停留,一路来到牛娇娇的床边。将蜂巢割下一小块,用力一挤,黄灿灿半透明的蜂胶就流了出来,黏稠的凝成一道金线。
阿婉帮忙将牛娇娇的嘴巴弄开一点儿,慢慢的将蜂蜜灌进了她的嘴里。不过蜂蜜也非灵丹妙药,不可能瞬间生效,接下来的时间还需要等待,等着蜂蜜生效,慢慢解除瘴毒。
眼见还有很大一块蜂巢,牛顶天“唰唰”几刀将之分成五块,分别分给了阿婉、哮天还有小兔子,当然自己和牛娇娇也少不了一份。昨天夜里也算是惊心动魄,怎么也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之所以会有许多妖怪觊觎黄金艳斑蜂的蜂蜜,并非没有原因的。这种蜂蜜除了好吃和解毒之外,还有着诸多功效,比如调节五脏六腑,梳理气血经脉,甚至在美容驻颜方面都有不错的效用。
对于实用至上的大荒妖族来说,前两种效用简直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很多妖怪都以吃其他族人的内丹和血食修炼,不可避免的会在体内存留许多杂质和异种真元,在这种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调节五脏六腑、梳理经脉气血。
很多妖怪一辈子只能停留在化神境、地仙境,就是因为他们体内留下的隐患太多。如果能有一块黄金艳斑蜂的蜂巢,能有一碗蜂蜜水,他们可能就会改变尴尬的现状,也就可以想象的出这种蜂蜜的吸引力有多大。
阿婉不知道牛顶天为何要将这么珍贵的蜂巢分给一只兔子,但是她并不是蜂巢的主人,也没有多说废话。只想将自己的一块蜂巢再留一些给哮天,只是牛顶天都掰不动的蜂巢,她哪里动得了分毫?
阿婉只是舔了舔蜂巢上的味道,干脆全都收起来,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充满花香的甜蜜味道,但是为了孩子她没有犹豫。
牛顶天却一把制住了她的手,笑道:“吃了吧,你不要老想着他。这小东西以后想要吃蜂蜜,就得靠他自己,我会将方法交给他的!”
正趴在陶碗里又舔又啃的哮天,闻声立马竖起了耳朵,兴奋的问道:“大叔,你说的是真的吗?你要将采蜜的方法交给我?”
“更好的东西我都交给你了,难道还会在乎一个采蜜的方法?”牛顶天咧嘴笑道,口中嚼着蜂巢,又香又糯,以他的牙口都咬不开。只能凭借唾液慢慢将之软化,化成蜜水流进腹中,生出一股甜丝丝的香气。就连五脏六腑都有一种被滋润被温养的舒适感,就连那一点烦躁的心情似乎都完全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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