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青之后,攻带着受去暖和的地方度了个假,顺便做了点暖和的事情。
这部片子开始不紧不慢地做后期。
等到他们休假归来时,这边的后期还没做完,那头小鲜肉主演的赝品作却已经上映了。
攻知道对方必然会插这个队,哪怕为了速度牺牲质量,也要抢先上映。
因为这就是养子当初向大佬立的军令状之一。
大佬根本不在乎一部片子的收成,却不介意借此给攻点颜色看看。
有小鲜肉的颜值与演技加成,还有两个男主的激情互动,再经过对方公司的大力宣传,赝品作的票房相当不错。
到目前为止,每一步都按照攻与养子计划的那样进行着。接下来的一切也是早已注定的:受的片子必须像其他牺牲品一样,扑得有始有终,最好还要扑得跌宕起伏。
攻的影视公司装作刚刚察觉对方行径的样子,发了个紧急声明,矛头直指小鲜肉的片方,说是怀疑对方盗窃了己方的剧本,还号称要打官司。
围观群众将信将疑。
有人问:“可是你们的电影还没上映吧?明明是他们先拍完,也是他们先上映,怎么会是他们抄你们呢?”
“如果两边的电影真有那么像,那也应该是你们抄他们啊。”
“这不是贼喊捉贼吗!”说话的是小鲜肉的粉丝。
又有人科普:“不是不是,吕闲主演的这个电影是改编自某英文小说的,小说原作者也在里面客串了,而且是这个片子先立项的。可能只是拍得慢所以上得迟吧……”
于是就有人犀利地指出:“会不会是碰瓷呢?毕竟你们连片子都还没上映呢,完全可以趁这个时间在剪辑上动一下手脚,造成剧本雷同的假象。”
“碰瓷无疑了,想蹭我们弟弟的热度就直说呗,吃相这么难看!”说话的还是小鲜肉的粉丝。
“如果不是碰瓷,那你们这个发声明的时机也太烂了吧?真是一步惊天烂棋,公关部脑子进水了吗……”
“呵呵,吕闲嘛,不奇怪。”
“楼上你什么意思?”
……
在没有水军带节奏的情况下,事情毫无意外地演变成了各路粉丝之间的混战。
最终有明眼人站了出来:“诸君,在一方电影还没上映的情况下,我们吵也吵不出结果。现在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去看原著,再对比一下已经上映的这片子,看看存不存在抄袭。”
明眼人又说了:“顺便一提,原著有中译本。想为爱豆正名的,自己先支持一下正版书呗。”
不久后。
某轮椅青年接了个电话:“加印?为什么突然加印?……哦。”
某轮椅青年放下手机:“许总,今晚我请你吃饭吧。”
“咦?为什么?”
“天上掉了点零花钱。”
……
然而就算拿出原著来比对,也依旧争不出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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