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早就能从姜佑曦的眼神中看出来,这个小鲜肉视自己为偶像。
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崇拜的地方。
虽然自己拍电影确实很牛哔,但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啊。
虽然自己能搬运过来很多经典书籍,音乐,但是这个世界的人还没见识到啊。
原主虽然有一副好皮囊,或许也曾经是艺人,但充其量就是一个流量明星,有什么值得崇拜的?
他暂时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不打算深究。
于是随口闲聊。
渐渐来到中午,茶馆里的客人越来越多。
两人也各自续了杯。
杜采歌之前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和姜佑曦见面,毕竟对方帮了自己的大忙,还帮自己垫付了律师费,不好一味地回绝。
现在聊了一阵,才发现这年轻人修养不错,确实是读过一些书的,思想里也有一些闪光点。对于将大量时间都投入到练歌练舞、走练习生出道路线的流量小生来说,实属难得。
明明能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有才华,这样的人最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一想到姜佑曦或许在高强度的练习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去阅读名著,充实心灵,杜采歌也不由得对此人生出一点爱才之心,心想如果以后有机会,倒要提携此人一把,试试看这个年轻人能上升到什么位置。
不知怎的,话题来到了这个茶馆的主人。
“杜哥你不知道?开茶馆的霍叔是圈子里的前辈,我记得他应该和你有过交集吧?”
杜采歌不置可否。这个什么“霍叔”或许和原主有过交集,或许没有,反正他都不记得。
无巧不成书。
姜佑曦刚刚说完,端起茶杯刚要喝一口,忽然停下动作,眼神惊讶。
很快他放下茶杯,露出激动之色站起来,对着杜采歌的身后,压抑住声音,小声招呼:“霍叔好!”
杜采歌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干瘦而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一头花白头发,五十多岁,六十来岁的样子。
穿一身藏青色的长褂子,戴着毛绒绒的东北帽。其人腮帮子干瘪瘪的没有二两肉,身体瘦得风一吹就能刮跑。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眉毛,又长又浓密,到了眼角却又九十度垂下,特像电视里那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之流。
跟这老人家计较什么呢?只是有些拉不下脸叫人家干爹。
便说:“我爸之前过世了……”
“我知道,遗体告别的时候我又不是没去,”霍老头打断他,目光犀利地盯着他,“我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就问你,这干爹,你认不认?”
杜采歌犹豫许久,终于把心一横,既然早就决定继承原主的因果,那这干爹……得认。
“干爹!”
霍老头立刻眉开眼笑,“乖儿子!”
顿了顿,又板起脸,“曲子呢?”
杜采歌试探着问:“干爹,您要我写首什么曲子?”
“给我这店里用的,中华古典乐。”霍老头淡淡地说。
杜采歌苦笑道:“您还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霍老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不难的话,干嘛找你?”
这时服务员带着一个小陶罐过来,又用了功夫茶道具,给他们泡上一壶金骏眉。
闻着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杜采歌飞快地思考,原主念的是魔都音乐学院民乐系,原主的父亲,根据那个记忆中的场景,似乎与民乐也有很大的关联。
或许原主的父亲,就是民乐方面的专家。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霍老头这样一个圈子里的大咖会来参加原主父亲的遗体告别,因为霍老头很可能和原主的父亲本就有交集,甚至很熟悉。
想通了这一点,就能明白为什么霍老头要给原主布置这样一个作业了。
写一首中华古典乐曲。
这很可能是代替原主的父亲,来考核原主。
于是杜采歌缓缓点头:“我其实有一些灵感,再给我点时间,我会弄出来的。”
其实他现在就有完整的曲子,而且不止一首,只是不想太高调了。
“有一些灵感?”霍老头斜着眼看他,一双又浓又长的眉毛给人很大的压力,“有灵感,那应该就有些片段吧。别废话,弄上两段来听听。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