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年纪小,看场子的人也不会和我计较,有时候睁只眼闭只眼。”罗广辉的眼睛看着半空,似乎陷入了回忆。
“鬼脸乐队的贝斯手外号叫‘长发鬼’,他是个帅爆了的贝斯手,我当时就觉得,贝斯是世界上最帅的乐器。等我读初二的时候,‘鬼脸乐队’就解散了,我当时还哭了一阵。后来我就自己攒零花钱买了一把贝斯,自己学着弹。”
杜采歌一脸平静,就像在听着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当然也确实和他无关,罗广辉很崇拜的“长发鬼”是邹国勇,很欣赏的鼓手是董文宾。
罗广辉这番声情并茂的话虽然是节目组写的台本,但也是基于现实基础,罗广辉少年时期确实很迷“鬼脸乐队”。
只不过他说自己是受邹国勇影响才学习贝斯,这就是纯属放屁了。
闲聊时罗广辉曾经说过,想玩音乐,总得学会玩种乐器吧。
而复杂的乐器他又学不会。
钢琴什么的又太贵了。
还是贝斯既便宜又容易学。
有人说贝斯也挺贵的啊。
比如说谢厨师弹的贝斯几十万一把。
额,你不能拿几十万一把的大师手作贝斯来计算。
要拿入门级的来说话。
入门级贝斯几百块钱,入门级的钢琴也要几千上万。
对于想学习乐器的普通人家来说,这差距太大了,闭着眼睛都知道该选贝斯啊。
“话说我从来没见你练习过贝斯,你是怎么保持状态的?”王茜怀疑地问道。
“嘿嘿,”说到这个话题,罗广辉显得很得意,“我向节目组请假,说有朋友请吃饭。然后戴上面具,到兴皇广场去弹。面前摆一顶帽子,还有人打赏我呢!最好的时候一晚上赚了一百多块。”
谢韵姿叹息:“这个办法倒是不错。”
其实杜采歌也知道这事。
而且罗广辉去广场表演,是向节目组报备了的,有摄影师跟拍。
当然,用的是“偷拍”式运镜手法。
等剪辑花絮的时候,也会把他在广场表演的一些镜头放出来,说是路人偷拍的。
“说到乐器,”余鱼小声问,“老师你怎么看待乐器?”
“什么叫怎么看待乐器?”杜采歌觉得这个问题简直莫名其妙。
余鱼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太宽泛了,不过她语言表达能力不好,不知道该怎么表述清楚自己的意思,急得脸涨得通红。
“就是,就是对于音乐来说,乐器……有什么价值?不对,emmm……我想说的是……我也不知道我想说什么了!”余鱼越说越沮丧了。
“那就等以后我再慢慢给你讲这个话题吧,今天先看节目。”并不是杜采歌故意敷衍。
可连问题都不清楚,怎么去回答?
当然,杜采歌对自己这个学生还是挺宽容的,而且他也知道这个学生的毛病,并不怪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