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这年头说真话反而没人信了!我是真的在股东大会上看到过他嘛!”一个发型很潮的青年忿忿不平地将鼠标啪在桌上,“老妹,我问你,林可确实是远光的股东吧?我记得我前年还是大前年的股东大会上看到过他,虽然当时没打招呼,但肯定就是他。”
“你认错人了。”颜颖臻说。
“认错人?不可能啊。你和他谈恋爱那阵,我见过他好几次,还和他一起喝过酒,怎么会认错人呢?你生下采薇后,我还去打了他一顿,逼他把至臻文化送给采薇当抚养费,”潮人青年疑惑地搔搔头,“算了,认错就认错吧,又不会少块肉。老妹,你去给哥拿杯酒来。”
颜颖臻剐了他一眼:“你有手有脚,自己去倒。”
青年委屈地说:“老妹,你不爱我了啊,要你给我倒杯酒都比叨逼叨。”
其实仔细看看,他已经是处在“青年”这个形容词的边缘了,年龄已经接近35。
看得出来他经常使用高档护肤品,但或许是因为经常熬夜、酗酒,私生活太过奔放热情了,所以皮肤的质量很差,发际线也不断后退,眼袋也常年保持着黑色。
要说相貌,他确实是仪表堂堂的,就是气质实在没个正形。
所有看到他的人,第一印象通常都会是:这是一个花花公子。
他简直是将“纵欲”“贪玩”“好逸恶劳”等词汇深深地刻在额头上的皱纹里,让人能清晰辨别出来。
“大清早的喝酒,喝死你!”颜颖臻拿这个亲哥哥偏偏没什么好办法,瞪了他一眼,还是走到酒柜旁,给他倒了一杯路易十三。
“颜聿麒,你喝完就快走,要玩电脑自己去网咖包台机,别影响我办公!”颜颖臻没好气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啰里吧嗦,怪不得这么大年纪了还嫁不出去,谁敢娶你啊!”
颜颖臻气得脸色都青了,随手抄起办公桌上的一叠文件就对着哥哥劈头盖脸地打下去。
颜聿麒懒洋洋地坦然挨了几下,毫无诚意、演技浮夸地“哎哟哎哟”叫唤了几声,就胡混过去了。
等到颜颖臻自己打累了,跑一旁去看窗外,颜聿麒就有滋有味地端起路易十三慢慢品,一边优哉游哉地逛着贴吧。
过了一会,他偷偷回头瞟了妹妹一眼,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对了,老妹啊,你这次大动干戈的,是因为对那个林可余情未了吗?你应该不是这种人吧。”
颜颖臻白了他一眼:“我就对他余情未了怎么了,你管得着吗?别忘了,我和颜家已经断绝关系了。”
“喂喂喂,你说话注意点啊,你和老头子断绝了关系,不代表和我断绝关系啊,你当初出来创业,研发搜索引擎搞得资金断链,卖了房子钱还不够,是我借钱给你的啊。”
“去你的,你那是借钱给我?你那是趁火打劫!”说到这,颜颖臻气不打一处来,“投了我区区2000万,就拿走我30%的股份,我可认清你的嘴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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