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道别,池彻最后跟周丹一起坐车离开。
“哎!你什么时候会写歌的?”
终于有机会问池彻问题,周丹在后排很好奇的看着他。
“一直就会啊。”
“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以前你又没问过。”
“也是。”
周丹忍不住用手肘别了他一下,“你到底还会多少东西?快说说还有什么惊喜。”
池彻斜睨着眼睛,“男人,要保持神秘才有魅力。”
“切!魅力你个头。”
周丹翻了个白眼,“不想说就算了,这会累不累?不累唱首歌来听听。”
“你确定?”
“怎么?不愿意啊。”
“那倒不是,我很乐意。”
池彻解释道:“音乐是让人幸福的东西,优美的旋律会刺激多巴胺分泌使人感到发自灵魂的愉悦。”
“所以认真来说,这个世界上 99%的人都会喜欢音乐,我当然也不例外。”
池彻坐直了身子,对前排的司机道:“师傅!专心开车注意不要被我影响了。”
圆脸憨相的司机闻言只是笑了笑。
他也是电视台的老员工了,常年跟着各个录制组到处跑,偶尔还会拉一些大腕明星。
什么场面没见过?
实际上大部分歌手脱离了舞台伴奏,光凭清唱很难震撼到听众。
司机在车上就没少听到赶场的歌手们开嗓清唱。
如果是在电视上看到明星唱歌,他会大喊牛逼。
但是在这个车上听到明星发声,他只会说就这?
就这?
明星就这?
我要是年轻二十岁长得帅点,也能去选秀出道嘞。
池彻倒不知道司机的骚气想法,略微调整深吸一口气。
“献丑了!”
他放开嗓子大声嚎了起来。
“ Sunday's coming I wanna drive my car”
“ To your apartment with the present like a star”
司机手一抖,懵了。
还好路况平稳。
周丹也懵了。
脑子里下意识闪过念头:
这是在唱歌?
我靠!
这也叫唱歌?
这是什么少数民族的语言吗?
还是冰岛语之类的北欧小语种?
周丹皱眉细听,始终没听出池彻到底唱的是什么玩意。
虽然隐隐听到了‘芭拉乐’之类的词汇,但她下意识就认为不可能是英语。
池彻的英文口音没这么抽象。
哪怕是电视台保安的工地英语都不至于此。
池彻倒是唱得很嗨,挥着手臂身子扭来扭去,脸上带着笑,脑袋甩成了金凯瑞。
吊儿郎当。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骚气到了极点。
整个人充满了自由快乐的气息。
可在周丹听来,怎么形容呢——
破锣乱锤,满嘴驴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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