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
沈幼楚明显有些局促,小脸崩的紧紧巴巴,每当有女生过来碰杯,沈憨憨都要站起来感谢,看上去好像她才是需要帮忙的那一方。
“好啦好啦。”
胡林语在旁边嚷嚷着说道:“幼楚的性子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不要为难她了,联络感情去找陈汉升吧。”
小胡其实也挺抑郁的,明明自己才是班长嘛,陈汉升只是前任,为什么同学们还称呼陈汉升为“班长”,这个渣男就这么得人心吗?
聚会快结束的时候,陈汉升估摸着自己喝了两斤多的雪花,今晚比较殷勤的同学,也是留在建邺态度最坚决的那一批人。
这样的话,陈汉升才能真正的起到助力。
其实大学生毕业后,“回老家还是留在一线城市”这种话题,陈汉升早就和室友讨论多次了。
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父母也有些人脉关系,这样可以考虑回去,小城市节奏慢,吃穿住行也不行操心,生活舒适度会比较高;
如果想寻找更多机会,或者本身就有突出的一技之长,一线城市就比较好,虽然压力大,但是机会也比较多,再说城市的霓虹灯也比较漂亮。
在大城市还有一个隐形的“好处”,那就是环境的包容度比较高。
比如说,在老家30岁不结婚,邻居和亲戚的舆论都会纷至沓来,在大城市就不会这样,一辈子单身都不会奇怪。
“班长!”
陈汉升刚和一个同学碰完杯,有个声音就在背后响起了,随后鼻子里就窜来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不用说,肯定是“女儿”商妍妍了。
陈汉升扭过头,大概是包厢里有些高的缘故,商妍妍脱掉了羽绒服外套,上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韩版毛衣,雪白的锁骨都隐隐约约露了出来。
下半身是齐膝皮裙和厚厚的黑色丝袜,脚上踩着棕色雪地靴,栗红色长发自然起伏的搭在肩上,红唇笑吟吟的抿着。
“咱们之间还要喝吗?”
陈汉升虽然这样说,不过还是举起杯子和商妍妍碰了一下。
“嘻嘻。”
商妍妍喝了一小口,杯壁上立刻留下了一抹唇印,看上去有些诱人。
“班长,喝完酒趁着人多,干脆咱们去唱歌吧?”
商妍妍建议道:“以后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唱歌没意思,就是那几个麦霸在炫技。”
金洋明表示反对:“还是去酒吧,我听张卫雨说,女人街那边好像新开了一家酒吧。”
“行啊,那就去酒吧。”
陈汉升无所谓的说道,他也是喜欢玩闹的性格,还豪迈的一挥手:“今晚的消费由陈公子买单,只要大家开心就好。”
“good!”
商妍妍也弯着眼睛,她之前也是酒吧的常客,不过上了大学以后,她痛定思痛,对以前空虚的生活方式作出了深刻反省,同时也有了更伟大he 更积极的目标——努力做好“陈班长”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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