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年来,布鲁克林区发展迅速,大量建筑更新换代,但也有一些当年很新潮的高楼保留了下来,经过岁月沉淀后染上了一份厚重的沧桑。
是的,小巷子里的骚臭味已经浸透了砖石,成了历史的一部分。
“咦?”罗杰斯突然在一条巷子口止步。
记忆中,这条巷子正是巴基成为中士穿上军服后帮他打跑大个子的地方。
“怎么了?”白发老人转身,诧异道:“队长的家就在前面,伱不去吗?”
罗杰斯带着一丝怀念最后看了巷子一眼,继续跟上老人的脚步。
这一刻,他终于坚信史蒂夫·罗杰斯就是他自己,记忆中所经历过的一切全部都是他的过往。
那么新的问题就来了,他为什么会在六十多年后出现在遥远的索科维亚,脑子里为什么会多出一个人的记忆?
“这里就是队长曾经的家,可惜早就被拆了。”老人领着罗杰斯来到一栋现代化高楼前。
罗杰斯看了一眼这栋现代化公寓楼,没有丝毫的记忆,他也不再需要去寻找、去验证。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就是六十多年。”老人发出一声感慨。
“好了,我家里还有一点事,先走了。”
说完,老子自顾自离去,留下罗杰斯一人。
迈着蹒跚的脚步走到一条巷子口,这位白发老人突然蹿了进去,扶着墙大口喘粗气。
待捋顺气息后,这老家伙才带着一脸喜意快步离开。
他来到一间酒吧后门,早有一人等候在此。
“这是你的酬劳。”光头壮汉递给他五张新旧不一的二十美元钞票。
老家伙乐滋滋接过,快速数了两遍,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他是什么人?为什么简单带个路就能有一百美刀?”
本打算转身回酒吧的光头壮汉猛然露出凶相,一把拽住老家伙的衣领,恶狠狠道:“老东西,知道太多不怕死得太快吗?”
老家伙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点头保证:“我错了,我今天什么都没干,谁问我都是这个回答!”
“下次说话前先想想你的儿子和孙子。”光头壮汉一把将其推开,这才转身回酒吧继续消遣。
其实光头壮汉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出一千美金让他找个人去带路,反正他不在乎。
这种事知道越多,死的越快。
能拿出一千美金干这种小事的人显然不缺钱,甚至不缺势力,八成是为了减少他人怀疑。
他只是一个底层混混,不想掺和到大人物的争斗中。
被留在原地的史蒂夫·罗杰斯正打算先去找个地方住下,却不料玻璃幕墙上突然出现一条新闻。
“史蒂夫·罗杰斯队长将于明日前往布鲁克林区参观,回顾曾经生活过的社区……”
罗杰斯的脚步突然停下,一个念头凭空出现,再也抑制不住,于是他走进这栋公寓,询问是否有空房出租。
无论另外一个史蒂夫·罗杰斯明天将要参观哪些地方,这里他肯定会来,除非那家伙连自己家在哪都不知道。
罗杰斯打算亲自接触一下对方,不管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且能被美利坚整个国家接受的美国队长,不可能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简单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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