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也不知道你的口味,家里的厨子都是从京城带过来的,要是不合胃口,从扬州找几个。”朱氏怯生生说道。
唐毅倒是不在乎的,南北菜肴,只要是美味他就不会拒绝。尤其是朱氏出身勋贵,带来的厨子一点不比御厨差。就比如面前这道葱烧海参,选用最上等的刺参,柔软香滑,葱段香浓,葱香味醇,温润滋补,食后无余汁无为之物,绝对是少有的美味。
海参沙多气腥,最难讨好,然天性浓重,断不可以清汤煨也。眼前的菜,别出心裁,用“以浓攻浓”的做法,以浓汁、浓味入其里,浓色表其外,做到色香味形,四美俱全,堪称精品。
唐毅本想说不用麻烦,厨子很不错,可是到了舌尖,只剩下一个字:“嗯”
双方都感到了强烈的尴尬,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朱氏问了几句老爹的情况,唐毅草草回答,全然没了往日的健谈。
好不容易挨过了一顿饭,朱氏带着唐毅到了他以前住的院子,“都按照大少爷离开的时候模样,一点没变。只是后面加了个小厨房,若是喜欢吃什么,吩咐下去就成了。”
“多谢!”唐毅微微躬身,朱氏同样欠欠身体,转身告退。
直到她消失在眼前,徐渭才拍了拍唐毅的肩头,哈哈大笑起来,“行之,你不是给哥哥讲过吃药的高论吗?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就不行?这时候你叫一声姨娘,说不定还能拿到压岁钱呢!”
“沈林,把他的嘴给我堵上!”唐毅气急败坏叫道,徐渭拔腿就跑,两个人在院子里追逐。唐毅一甩袖子,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靠着宽大的圈椅,仰望着整整齐齐的书架。其实他早就告诫过自己,不就是后妈吗,哪个大家族不是这样,有什么了不起的,何必自寻烦恼。可是真正事到临头,他的理智,他的潇洒,他的从容全都不管用了。
其实唐毅不是气朱氏,而是在气自己。
呆坐了半晌,他索性抓过了一本《道德经》,读了起来。这五千言他早就倒背如流,可是偏偏每次重温,都有不同的见解,都感到智慧不断升华。
这就是思想的魅力,虽然不能解决衣食住行,却能让你的心越发强大起来。
一直读到了大半夜,唐毅觉得自己轻松了不少,直接倒头大睡。一觉醒来,已经是天光大亮。
唐毅挣扎起来,他觉得自己要去拜见朱氏,正所谓家和万事兴,他不能太任性,再说了只要考中功名,就可以名正言顺搬出去住,就算尴尬,又能有多久。
拔腿就走,结果沈林端着水盆走进来。
“少爷,夫人起早去降香了。”
嘚!
去不成了,唐毅摇摇头,还是洗刷吃饭吧。徐渭也打着哈气过来,毫不客气把红烧猪肘据为己有,张开血盆大口,一下子就把红润颤抖的肉皮都咬了下来,三口两口吞进了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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