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想着,田伯光终于明确了去向。吃过饭,汇了帐,上了马便一路往湖南行去。
古代的时候,没有飞机,没有高铁。当然了,连普快也没有。
唯一能够代步的工具,马算是最好的了。
所以田伯光一路风尘仆仆,可是遭了不少罪的。
不过紧赶慢赶,总算是在三个月之后,来到了衡山脚下。
“哎哟喂,可算是到了。老子这身子骨都要木了,以后说什么也不跑这么远的路途了。”
怪不得古人出一次门,就跟生死离别一般。
实在是交通太不方便,路上变故又多,很容易出现意外。
田伯光这一路南来,都碰上了十几次劫道的。
当然了,在他的手下,劫道的也只能变成被劫的,让他口袋里的银子又丰厚了许多。
到了衡山,炎炎盛夏已经过去。加上衡山树木繁茂、地处深山,更加的清爽,总算是让他舒服了一些。
此时衡山这边已经很热闹了,一路上到处都是江湖豪客。持刀挎剑,吆五喝六,一言不合就开片。
看样子衡山派在江湖中的名气不错,刘正风又是衡山派的主持人,所以才有偌大的名头,一个金盆洗手,就吸引了这么多的江湖中人前来道贺。
只是此时又有谁知道,一个好好的金盆洗手,最终会演变为喋血的惨剧呢?
距离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日子还远,田伯光无事可干,便开始在周围搜索起木高峰的下落来。
奈何衡山实在是太大了,他孤身一人精力有限,加上木高峰为人谨慎小心,找了足足半个月,他也没有发现踪迹。
这一日,消息传来,刘正风金盆洗手之日不远了。
田伯光只好结束搜索,往刘正风的府邸赶去。希望能够在那里撞见木高峰,那就一劳永逸了。
刘正风虽然是衡山派的二当家,但据说和衡山派掌门莫大不和,所以并没有居住在衡山之上,而是在衡山城里另起宅院。
不过这倒也省了田伯光攀爬之苦,顺着马路,悠哉悠哉地往衡山城行去。
道路两旁尽有往衡山城而去的江湖中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徒步而行,苦不堪言。
而看到骑着高头大马、神态轻巧的田伯光,无不羡慕嫉妒恨。
此时的田伯光,早已不复在草原上时的粗豪。一身青布长袍,脚蹬轻履,虽不奢华,但却干净利落。
尤其是习练了逍遥派武学,让他变得眉清目秀,仪态儒雅,和原著中那邋里邋遢的糙汉子完全不同了。
如果不是他腰间悬挂着长剑,说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是有人信的。
只是他的长剑,又让很多人将信将疑起来。
一般江湖中人所用的长剑,都是那种窄边细长的剑。两刃开锋,可刺可砍。
即使略有不同,但也超脱不出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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