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啦!今天是星期六,我如果回头就去,他大概已经回到家里。不知他近来住在哪儿?”
“从门前往右拐,走到头再往左走一百多米,有一道眼看要倒的黑墙,就是那一家。”鼻子夫人说。
“这么说,就在附近嘛!很简单,临走时去一趟看看。这有什么,看看门牌就大致清楚了。”
“门牌号可时有时无啊。大概是用饭粒把名片粘在门上的,一下雨,就浇掉,晴天再粘上。所以。靠门牌是没把握的!他何必找那些麻烦,干脆钉个木牌有多好!真是,处处表现得阴阳怪气的。”
“真叫人吃惊!不过,问一下有一面黑墙要倒的那家,就会清楚的吧?”
“对,这条街上没有第二家那么脏,很容易找得到的。啊,对呀,对呀,如果这样还找不到,倒有个好主意,只要寻找房顶长草的那家,就保险没错。”
“真是个特征鲜明的人家。啊,哈哈……”
咱家若不趁铃木光临之前返回,事情就会有些不妙。既然听了这么多的话,应该说足够了。咱家顺着檐廊的地板下往前走,从茅房绕到西边,再从假山后来到大路上,疾步跑回房顶长草的那户人家,若无其事地转到檐廊。
只见主人在檐廊下铺了块白毛毯,趴在上面,让春天的明媚阳光晒他的脊背。阳光意外地公平,对于房顶上有以乱草为记的破屋,也像对金田公馆的客厅一样照耀得暖煦煦的。遗憾的是惟有那张毛毯毫无春意。那张毛毯,本来厂家是想织成白色,洋货庄也当做白色出售,而且主人也是照白色订购的。怎奈,那已经是十二三年前的事。白色的年代早已逝去,如今,恰值深灰色变色时期。不知这条毛毯能否长寿,度过这一历史时期,直到变成暗黑色的年月,这就难说了。即使现在,那毛毯已经百孔千疮;横纹竖线,历历可数,称之为毛毯,已经名不副实。莫如去掉个“毛”字,干脆叫“毯子”,倒也恰如其分。不过,照主人的意思,既然用了一年、二年,五年,十年,那就只得用上一辈子,太能凑合了。
且说,如上所述,主人趴在那张颇有来历的毛毯上,你猜他在干什么?原来他下颚前探,双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香烟,如此而已。当然,他那头皮铺天盖地的脑袋里,说不定正有宇宙间的最高真理如同火轮般在飞旋,但从表面上却做梦也看不出。
香烟的火头已经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多长的烟灰像根根儿似的,噗的一声落在毯子上,主人却理也不理,死死盯住烟缕的去向。烟缕在春风里忽高忽低,画出了重重流动的烟环,落在妻子洗后披散着的深紫色的发根上……唉呀呀,本应表一表女主人的故事,竟然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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