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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文抄与新业务

这篇论文,如果按照他的设想写出来,别说超出了本科生的范围,甚至可以当做一篇博士论文了。

写好的话,自然就是相当优秀的,足以在学界打出一定名号的,有影响力的博士论文。

到时候如果篇幅长的话,都不好在一般刊物上发表了。

毕竟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是要求不超过三千字的。

“那就来个浓缩版吧。完整版甚至可以作为专著出版……到时候和出版社合作,申请一个正式的书号……自己掏钱也行……”

许诺心想。

这是属于刑法问题,正好是他这学期的必修课,上课的教授更是被誉为大唐国刑法学泰斗的陈木良先生。

他的三本大部头的刑法三部曲,奠定了他在刑法学方面无法撼动的地位,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还是唯一在刑法学各个重要理论都有重要建树的学者。

作为一个文科的学霸,做到这种地步算是至矣尽矣。

陈木良也是他的师兄,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法学院学生。

他们那一届人才辈出,陈木良就是学界的杰出代表。

“到时候可以向他请教一下……”

实际上陈木良也对这方面很有研究,有理论,也有案例分析,许诺前世所知的他的有些论文甚至现在还没有出世。

而这时候许诺甚至可以提前用到一些他的观点。

“文抄???”

“还是要走这一步???哇哈哈……”

许诺忽然反应过来,这不是一些重生文娱小说的文抄桥段吗?

他不禁大笑起来。

只不过自己选的不是文学音乐什么的,而是法学。

这种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在小圈子里面流传,不像影视文学会有很大的影响面。

不过他无所谓,他并不追求出名,学术方面其实也不是太在意,更多的还是对自己的专业一个交代。

而且他绝不是完全抄,总体思路和主要论点论据都是自己的东西。

饶是如此,他还是觉得自己要是这么做的话,有点对不住陈木良教授。

其实,学术论文和文学影视作品不太一样,看起来要求严格,但在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下,引用别人的观点并不存在问题。

许诺过意不去的原因,还在于这些东西是陈木良尚未发表的。

“完了最好让他指点指点,再帮忙推荐一下发表……哪怕让他做第一作者也行……”

抄部分陈木良的观点,然后请教他,让他做第一作者,许诺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哪怕他做了第一作者也无所谓,学术圈一看都会知道,这其实就是他许诺的成果。

主要的问题,许诺也知道,陈木良这种学术大牛,除了研究、写作和上课,光是国家级的专家顾问的头衔就一大堆,有时候甚至还要做辩护律师的,时间太过宝贵,要让他费心指导帮助一个本科生写论文,可能还是需要花些心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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