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记得,他刚拿到这条红线的时候,红线的颜色还是淡淡的,小岳说过,这只是个半成品,要用心头血染过才能鲜艳;而现在他手里的红线通体艳红,鲜艳得直刺他的眼睛,这必然——是邵靖已经用心头血染过了。
小麦手里捏着红线,慢慢在床边上坐了下来。邵靖用心头血染过了红线,然后这么宝贝地揣在胸前的口袋里,而现在,他又找到了前世的爱人……小麦用手支住了头,极力掩盖着眼里落下来的水滴。该分手了,真的。邵靖已经做得不错了,还想着给他过生日。比起在他生日那天偷偷溜走的魏炎,真的已经很好了。可惜——好的东西,不是他的。他也不想再耽误邵靖的时间了。很显然,钟家那位大公子和沈固已经是情投意合,邵靖现在想必很苦恼,恐怕正在绞尽脑汁地想如何把人夺回来,那他何必在这里耽误他的时间呢?这世上,又不是没了谁就不能活。
小麦站起身来去打开电脑。这些年一直在为生计奔波,什么也顾不上,现在他想出去走走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为什么不出去看看大好河山呢?他手里有一点钱,还邵靖那十五万不够,但出去旅游一趟还是够的。
去哪儿好呢?小麦拖动鼠标在网页上胡乱点了几下,跳出一张水蓝如天的照片来——云南,丽江。小麦模糊记得,好像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丽江是最容易有艳遇的地方。几乎是在一瞬间小麦就决定了,去丽江,如果在死之前能再来段艳遇,那就更划算了。
去丽江的旅游团很容易找,小麦随便打了几个电话就报上了名,最近的团就是明天一早走,因为人还不满,可以明天一早直接去交钱签合同。小麦办事也是干脆利落的,既然是打定了主意,一边给邵靖洗着衣服,一边就把东西收拾好了,然后出门买菜做饭。然而一直等到七点半,邵靖都没回来。小麦看看桌上凉掉的饭菜,终于拿个碗盛了粥自己先吃起来,眼泪滚在碗里,又咸又苦。
邵靖这会儿正在周琦家里,已经喝得有七八分醉意了。周琦看着他跟倒水似地往肚子里倒酒,忍不住伸手去把酒瓶拿走:“我说大少,别喝了。你身上还有伤,本来就不该喝酒。”
邵靖倒也不坚持,任由他拿走了酒瓶。周琦试探着问:“怎么,这么说钟家老大才是你要找的人?这次认准了,不会错了?”
邵靖点了点头。周琦挠头:“你怎么就能确定是他呢?”
“命有贵人,贵人,拆开来就是中一不可见之人。”
周琦琢磨了一下:“也对……钟家老大看见你就眼睛疼,还真是不可见之人。不过,为什么会有这毛病?再说独占鳌头又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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