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象,他肯定是装的!”
徐梦兰很快就恢复了,她觉得,这肯定是赵宇又在憋着什么坏。
毕竟,一年的相处,已经让她彻底看清了这个人。
出了房子后,赵宇将手枪收起,拿出了一柄匕首,悄咪咪地朝着树林摸了过去。
在他靠近的时候,之前倒下污秽之物的地方,陡然出现十几双眼睛。
赵宇与这些眼睛的主人对视了一番,然后缓缓朝着另一边走去。
他此行的目标不是这些群居的狼,而是林子里的另一种野兽,一种类似野猪的杂食性生物。
朝着树林深入了足有十多分钟,赵宇走走停停,时不时会蹲在一片动物留下的脚印前,观察一番继续行动。
原主是懂狩猎的,但他怕受伤,几乎没对这些大型野兽动过手。
唯一的一次,也是几个月前,用枪干掉了几只狼。
结果引来了变异兽,不仅狼肉没得吃,就连他本人都险死逃生,在家里躺了一周才缓过来。
自那之后,原主基本都只挑小型动物下手。
除了狩猎以外,还有一种获取食物的办法,就是前往城市搜刮物资,再去人类聚集地交换食物。
但现在,距离镇子最近的一个县城,被几头变异兽占据了,暂时没有了交易空间。
再往远,就是五十多公里外的另一个县城,路途遥远,往返不便。
这年代,就算路边有车,也没人敢开,只能靠双腿赶路。
五十来公里,没个一周走不下来,还要小心夜间出没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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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里,像赵宇这样几人居住的占据了主流,但还有一些人选择了抱团,少的也有三五十人,多的甚至有数百人。
原主因为手里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再加上避难所还算安全,就一直没动过加入这些团队的念头。
又走了几分钟,看到了一种像是花瓣的脚印后,赵宇停了下来。
找了一颗粗壮的大树,手脚并用,很轻松地就爬了上去。
坐在一根还算结实的枝干上,赵宇撸起袖子,用匕首在胳膊上轻轻划了一道。
“滴答!”
足足掉落了三四滴鲜血,他这才从后腰上别着的简易医疗包里取出纱布,将伤口包扎好。
又等了约莫四五分钟,周围响起了一些动静。
片刻后,一头接近一米五高度的野猪出现了,朝着血液滴落的地方,低着脑袋一边嗅着一边走了过来。
赵宇缓缓起身,匕首拿在了手上,在野猪到达树干正下方的时候,直接跳了下去。
“噗!”
匕首直击要害,当场插入了野猪的脑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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