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引都,留春园。
温珑躺在美人榻上,头还是有点疼。她的身体一向康健,这一次却是迟迟不见好,思及此,她便更加蔫蔫。
也不怪她没精神,人只道她是为了江连琛一病不起,她却知道她这一病,真真是因为五日前的夜里贪了凉、半夜闷热睡不着披着薄衫去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的缘故。
这还是五日前,而江连琛跟魏红音私奔未遂闹得满城皆知,那还是前日的事。
所以她这一病,到底关他们何事。
她倒也想做一个安然无恙的样子给人看,奈何她这病始终反反复复,前日御医过来开了方子倒是有所好转,可这头疼的症状始终不得根治,依然是时不时疼一下,让人站也站不住,只觉针刺的疼,晕晕乎乎。
而御医之所以过来,也是因为前日她突然头疼难忍,一下子晕了过去。
嗯,她晕过去,也正好在有人告诉她江连琛跟人私奔之后……
所以你说巧不巧?
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样子……
想着这些事,温珑就觉得头疼得更加厉害,人生也更加无趣。
偏偏今日的阳光却还好得离谱,明明已经十一月了,却温热的都能把人晒出个懒散来。
没法出去,也不想回那满是药味的房中,于是只能继续这么躺着,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闭着眼睛继续打发着那些无趣的人生。
倒也是想找点热闹,可是刚才乐师弹了才片刻曲子,她就已经更加的头疼欲裂。
不多时,她却察觉到了有人一直在看着她。
睁开眼,却是站在她脚跟旁伺候的丫鬟留香。
留香十四岁,看着比实际年龄小,眼睛很大,身量较瘦小,是温珑两年前“捡”来的。
原先就是个怯怯的模样,经过两年的调-教,依然怯怯的上不得台面,此时温珑突然睁眼,撞破了她窥视的行径,她便明显吓了一跳,连脚也后退了半步。
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
她怕这里的所有人,最怕的还是温珑。
温珑瞧她这模样,嘴角一动,倒是笑了,“你看什么?”
“我……我看小姐您……”留香见她笑了,心里定了定,只是手揪着衣襟,还是有些紧张。
“看我什么?”温珑又问。
“看您……好看。”留香再回答的声音里却多了笃定。
温珑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却也不再多问,只是继续闭上眼揉起了额角。
她这丫鬟,惯来的蠢。
她当初收留她,也就是因为她的蠢。
人生无趣,不找点乐趣,怎么让人活啊?
留香吃不准她的心思,又有些害怕。只是低着头半晌,却又不由自主抬起头偷偷瞅了温珑一眼。
瞅了一眼又一眼,最后又跟黏着似的挪不开了。
她家小姐一直美着,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那年她第一次见到她时,简直就以为是天仙下凡。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呢,在之后的两年里,她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感怀着。而现在,小姐更是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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