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让他来。”李星感觉王有财这人挺有意思,可以做朋友,因此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而且,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王有财也有超能力。
王有财谈事情的方式,也一点都不像个商人,他很显然就是一个披着富豪皮的超能力者,李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买自己这块儿地,但这会儿也没有什么事儿,不如先探一探王有财的底细。
“行,那我叫他过来。”王有财说。
接着,他跟李星继续聊天,道:“我那个朋友,他比较崇拜沈万三,喜欢用金盆洗手,洗一次扔一个。要不是为人低调,世界首富不好说,亚洲首富却是妥妥的。要我说,你直接一百亿把地卖给我就是了,跟他斗富干什么?”
李星闻言无语。
沈万三的典故他也知道,相传,曾经有一个富商跟沈万三见面,用金碗吃饭,银杯喝酒,以显示自己的豪气。结果,沈万三就用金盆洗手,洗过之后直接扔掉,装了一个更厉害的逼,当场打脸。
从那以后,那人再见到沈万三,都不敢提自己有钱。
只是,典故归典故,现在的人,谁还玩那一套?
就算是沈万三,当初有没有玩过,都两说。
“我不喜欢这样浪费,也对沈万三无感,他比我穷太多了!”李星摇头说:“你不明白真正的富豪,是一种什么样的奢华——我从来都不会用金银珠宝去彰显自己的富有,因为对我来说,那些东西跟就塑料没有什么两样,真正豪气的奢华,是内在。”
闻言,王有财明显不信,笑着问:“怎么个内在法?”
“来,我给你看看我冰箱里的食物。”李星微微一笑,打开了自己的冰箱。
在那里面,虎鞭、豹腿、熊掌、狮头肉、老鹰,各种根本不在市面上流通的食物,摆放了一大堆。还有一节大象鼻子,以及一只章鱼。那章鱼的腿比大象鼻子都还要粗,整只章鱼摊开有好几米长,在市场上能不能买到,根本不看钱,而看运气。
王有财看了半天,渐渐有了一种自己是土鳖的感觉。
过了好久,他才喃喃说:“吃保护动物是犯法的!”
他或许有钱,在一部分事情上能够为所欲是,但是那些东西,他想要常吃却绝不可能。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那些东西,根本没法用钱买到。
真能买到,大部分也犯法。
“这是我养的,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动物范围内,可以随便吃!”李星微微一笑,说:“正好今天中午没什么事儿,一会儿等你朋友来了,我请你们吃一顿我的家常菜。”
这是货真价实的家常菜,不管对地球人来说,那有多珍贵,他确实天天吃。
要不是最近习惯了在现实世界吃饭,在元界里头,龙肝凤胆麒麟肉,他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这,好吧!”王有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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