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家好凶猛正文卷813.论起演戏还得是你们两啊墨菲有些失态。
因为腓烈留给霍格的“礼物”实在让他过于眼馋了,甚至连见多识广的翠丝在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惊呼道: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么惊讶干什么?”
墨菲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调侃翠丝的机会,他顿时调整了一下表情,挽住老婆的腰,说:
“怎么?见识多到丧心病狂的猩红魔女大人没见过动力甲吗?”
“谁会见到这种古怪的东西啊!”
翠丝有点抓狂,因为她确实是第一次见到眼前这种独特的装甲。
在三个人身前那个比其他存储罐大出两圈的黑色罐子里,存放着一套全覆式的黑色装甲。
它要比其他外骨骼大出两圈,墨菲都得抬起头才能完整看到这套黑色重甲的头盔样式。
其肉眼可见之处都装备着可靠耐用的未知材质黑色金属装甲,外表还被塑造成挺艺术化的豺狼人战斗姿态,其主武器是双臂下弹出的黑色利爪,那是模仿豺狼人的爪子塑造出的武器。
这东西并非一体成型,在胸甲、腿甲、臂甲和头盔之间用连接器装配在一起,但并不存在乘员舱这种离谱的玩意,想要穿戴它就必须和穿普通盔甲一样一件件的装上,这个特制的存储罐内部还有可以灵活运动的机械臂。
显然是用辅助穿戴的设施,足以证明这东西的沉重远超想象,在不依靠机械臂的情况下,没有哪个豺狼人能用双手穿上这东西。
其厚重的体态只是看起来就充满了一股不可轻晦的力量感,之前兰花拿到的那套“狩猎王冠”和这东西相比,确确实实也只能被称作为咬骨之王的“仪式盔甲”了。
两者单从外表来看就绝对不可能是同一等级的东西。
眼前这玩意也绝对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时代的战争艺术品,它所代表的是黄金时代伊甸区的军事领域的集大成之作。
如果说旁边的外骨骼是安保序列,那么墨菲可以肯定,眼前这台离谱的动力甲就属于真正的“军用品”序列了。
“我很好奇.”
墨菲伸出手抚摸着这冰冷的黑色巨兽,他回头对同样震撼的霍格说:
“如果腓烈手中有这玩意,为什么它上战场的时候不穿着它?如果第四次黑灾里,腓烈有这玩意的话,我敢肯定它一个人就能杀穿整个大陆了。”
“呃,其实也没那么夸张。”
霍格在意识中和虚弱的咬骨之王交流了一番,回头对墨菲解释到:
“腓烈大人说,伊甸区的动力甲普遍没有配备毁灭级的武器,在黄金时代也没有那么恐怖的敌人需要这东西去对付,所以动力甲的数量并不多。
其次,它当时也不是不想穿着它去战斗,主要是而腓烈大人苏醒时并没有被赋予最高级的指挥官权限,就算拿到了文明代言人的权限也依然无法取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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