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缕余晖消散,哥谭又到了晚上。
黑暗重新笼罩,白天的晴朗只不过是偶然,黑暗才是永恒。
戈登和哈维两人来到一栋小别墅内,看着那死状惨烈的尸体,同时沉默不语。
爱德华作为鉴证科的工作人员,正在尸体上摆弄着,搜集各种证据。
死者是弗拉斯,一个警察。
虽然詹姆斯·戈登知道他是个黑警,做尽各种坏事,但现在弗拉斯死了,他还是必须尽警察的职责,要将凶手找出来。
爱德华站起来,将手上满是血腥的橡胶手套摘掉,然后说:“初步检测,弗拉斯应该是被利器砍伤,导致失血过多而死。不过,凶手非常残忍,他身上有上百道伤口。弗拉斯被折磨了很久才断气。”
詹姆斯·戈登的脸色有点难看,这手段未免太过残忍了。
但也怪弗拉斯自己。
原本隋峰说他被诅咒的时候,詹姆斯·戈登就建议他接受隋峰的建议,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说出来。反正死刑几率很低,大不了就是黑门监狱里面蹲一辈子。
但弗拉斯拒绝了詹姆斯·戈登的建议,神不守舍地离开。
詹姆斯·戈登还准备去他家踩個点,看看是不是真的会有鬼魂索命。
但他发现弗拉斯根本没有回家。
他们身处的这个别墅,是弗拉斯悄悄买下来的“安全屋”,位于有钱人聚集的上城区。
弗拉斯将这个别墅加固得跟堡垒一样,为了对付那所谓的“恶灵”,他还去哥谭教堂花大价钱买了所谓的“圣水”,还在家里挂满十字架。
然而,圣水的瓶子已经变成满地碎片,墙上的十字架也被砍断了不少。
很显然,这些圣物并不能保住弗拉斯的性命。
不过这也让詹姆斯·戈登松了一口气,圣水和十字架没用,那凶手应该不是所谓的恶灵。
詹姆斯·戈登问爱德华说:“有破门的痕迹吗?”
爱德华回答说:“有,是二楼的窗户被砸开了。凶手应该就是从这里钻进来,但我们在外墙上找到一些攀爬的痕迹……很古怪。”
“怎么古怪?”
“那不像是人能做出来的动作,我带你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爱德华带着戈登和哈维两人来到了别墅外,指着外墙说:“这里有几个鞋印。”
詹姆斯·戈登惊讶地说:“确定没搞错?”
这是石砖外墙,只有半厘米不到的缝隙。
正常人连根指头都放不进去,但凶手竟然扣着这么浅的缝隙排上二楼?
“根据我的估算,凶手的手指力量非常大,大概……他可以用两根手指捏住钢板,将自己挂在半空。”
爱德华的形容非常形象,詹姆斯·戈登马上就说:“也就是说,凶手有可能是职业的攀岩运动员。”
哈维却打断说:“哥谭哪来的攀岩运动员,我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一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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