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大半夜的人体炼成,隋峰总算是创造出一个完美的人类躯体。
不仅仅是身体比例完美,隋峰还有意强化了这具身体的**。
按照他的估计,这具肉身能跟世界级拳王打个有来有回,不管是肌肉力量,韧性,还是肺活量等内脏强度,都是人类最完美的状态。
唯一的缺点是,长得普通了点。
属于大众脸,混在人群里面基本上认不出来那种。
隋峰将鹦鹉中的灵魂光盘抽出,放入这新生的躯体之中。
不一会儿,这個躯体就开始恢复意识。
拉蒙德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地坐了起来。
他摸摸自己的脸,又捏捏自己的手臂,然后深呼吸好几次,最后震惊地说:“我竟然……真的活过来了。啊,这种呼吸通畅的感觉,真是令人怀念。”
隋峰让拉蒙德试着舒展身体,还让他做了几个高难度的瑜伽动作,拉蒙德都能轻易完成。
看来是没有半点后遗症。
隋峰的实验成功了,也就是说,只要遇到不是彻底死亡的人,隋峰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将对方复活。
如果操作得当,说不定连自己都可以复活。
“谢谢你。”
拉蒙德非常感激,只有经历过才明白,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多么的珍贵。
隋峰坦然接受了对方的感激,却问拉蒙德说:“看来你很满意,不过,你现在还想杀弗拉斯吗?”
隋峰的问题让拉蒙德陷入沉默。
他之所以选择杀人,就是因为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希望在人生最后阶段可以为那些无辜的孩子做些什么。
但现在,他拥有了全新的身体。
健康,强壮,而且年轻,如无意外他还可以活上几十年。
如果他决定继续追杀弗拉斯,很有可能会将这重生的机会白白浪费。
他已经杀了两个罪大恶极的人渣,好像已经对得起自己曾经的决心了,现在放弃重新过上新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趋利避害是本能,对于正常人来说,就此放弃才是正常的选择。
更何况,拉蒙德之前是个老好人,是个热心肠的义工,与冷酷杀手完全不沾边。
拉蒙德思考了很久,隋峰也没有催促,只是安静地等待。
直到天色大亮,拉蒙德抬头望向窗外,自言自语地说:“难得的好天气,我记得之前几个月都是阴天。”
隋峰点了点头,对拉蒙德说:“哥谭一向如此,阴霾才是正常,晴天反而很少见。”
拉蒙德面露苦笑,终于下定决心,对隋峰说:“先生,请你帮我一个忙。能不能让这张脸,变得丑一点。”
“丑一点?”
隋峰有些意外,这是什么要求?
“是的,耳朵可以大一点,鼻孔朝天,鼻子变大,牙齿帮我变锋利……就像是,一个猪头。”拉蒙德说。
隋峰好奇地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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