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渐更深了。
现在是三更天,天上星星比较暗淡。
俞国兴坐在火堆前,掰断了手中的枯枝扔到了火堆里,黄色的火焰极为贪婪地舔舐着枯柴,火焰渐渐升起,变得更大许多,火光映照之下,俞国兴的鹰钩鼻和高耸的颧骨被明显地凸显出来,看上去有些阴森。
噼啪两声,枯枝在火焰中化作了焦炭般的模样。
俞国兴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唇,眼里倒映着火光。
每次看到这种被毁灭的一幕,他就会在心底里升起一种畅快满足的感觉,酣畅淋漓,像是打破锁链一般的舒服,就像刀锋割过了脖子,然后粘稠,腥臭,殷红的鲜血涌出来。
他的眼神又不可遏制地飘向了帐篷的边缘。
这里是一片连在一起的帐篷,围绕着火堆扎起来,不怎么好看,却足够结实,显然扎帐篷的都是老手,这些帐篷里躺着的无一不都是精壮剽悍的汉子,劲装里头是贴身的软皮甲。
手脚粗糙,就连睡觉的时候,那粗糙的大手也一直死死抓着刀柄,仿佛杂草一样乱的眉眼,紧紧闭着都有一股骇人的煞气。
这便是大荒寨的精锐,只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批跟着他来这里的了。
是第三批,还是第四批?
他想。
总之第一批来这里的,已经全部都死光了,作为鱼饵,想要放长线钓大鱼,不得不主动抛弃出些鱼饵,给那些鱼儿些甜头吃吃看,那么那些名门正派的侠士们,要如何才能够证明自己的侠行呢?
毫无疑问,需要悍匪的人头和腰牌。
对于大荒寨的匪徒们,这也是一场真刀真枪的买卖,就像是往日的买卖一样,输了的输了脑袋和腰牌,赢了的就能够踩着兄弟们的无头尸首,洗白身份做人。
有这样的机会,很公平。
作为马贼,他们的性命和尊严早已经在握上马刀的时候,就扔到了疾奔的马蹄后面,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没有人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这段时间已经招待了三波儿的侠客。
只是可惜,一直都没有能遇到有分量的。
而除去了大荒寨悍匪的人头,他还很贴心地为那些侠客们准备了另外一件能够满足他们虚荣心的东西。
在帐篷边缘,马匹休息的地方,还相互靠躺着两个人,一个是年纪不过十二三岁的孩子,一头乱糟糟的短发,背上衣服破了一道口子,上面有一道马鞭留下的痕迹,脸上也有些。
另一个是头发花白的老者,身上穿着羊皮夹袄,浑身脏兮兮的。
花白的头发在夜色中像是一团褪了色的飞草。
这两人是俞国兴第一次钓鱼的时候顺便抓来的。
他很清楚,对于任何侠客而言,救人和除恶,这两件事情都能够给他们带来难以言喻的满足感觉和道德优越感,只是可惜,没有个清秀的女子,否则的话,就更齐活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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