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走到狼叼岩高处,这里山风吹着,狼粪的风干程度更加彻底,脚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还是小狼群,最好是别来,来了就有你们受的。”他轻声自言自语。
老丈人给的药方子,以及金门村老猎户给的药方子,他在洞天的辅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时候点上火,光凭烟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着,倒是给他发现一处适合种参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处,有一个类似于石台的地方,虽然并不大,仅有两尺见方,但上面已经生长了些藤条类植物,土壤留存条件是比较好的。
又是东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阳光照,地势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时间就会过去,非常附和人参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陈凌拿了三颗参种放进去,洒上灵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三株细嫩的参苗,绿油油的,每株长着三四片叶子,随风摇晃。
人参这玩意儿,通常是三年开花,五到六年结果。
生长过程较为缓慢,陈凌种下去后,留了记号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过于险峻难行的地形,他就用灵水和泥,把种子包好,让二秃子飞过去,带到合适的地方。
“这家伙,我这相当于在埋宝贝了啊,以后都能给子孙后代留一份地图了,啥时候没钱用了就过来挖参。”
陈凌颇为好笑的想着,随后又觉得自己种参的地方颇为危险。
就沿着狼叼岩往下走。
一路上见缝插针,发现好点的地方就把种子埋下去,简单催生出来。
等种的差不多了,他就把洞天里繁育出来的人参种子交给二秃子几枚,让它飞到远处的山里,随缘播撒。
这个工作是长期性的,适合二秃子来做。
不然,秦岭这么大,总不能连山参都没有。
参这东西生长条件苛刻,过程缓慢,没他帮助,以后怕是很难再出现了。
把二秃子放出去了。
陈凌缓缓行入一道幽深的箐沟,周遭竹木丛生,蚊虫极多,他便把山胡椒从洞天取出来几株,揉碎了用枝叶洒在自己和小金的身上。
一瞬间,蚊虫全部敬而远之。
“啧啧,这驱蚊效果,简直无敌了。”
陈凌满意的拍拍手,拿出药锄,开始准备挖药。
上次来的时候,他们翁婿两人在这里留了记号,深处有一片天门冬生长。
正好趁着种参的时候,过来挖走,不挖的话也是浪费。
“汪汪”小金正不舒服的甩着毛发,突然前方又出现了奇怪的狗叫声,还伴随着穿林踩叶的哗啦啦响声。
这次陈凌听得无比清晰。
他就急忙放缓脚步,随后看了看小金,见它满脸不以为然的样子,知道并无安全威胁,所以一人一狗就轻手轻脚的摸了过去。
然而,也不过走了四五步而已,陈凌刚把一片竹丛轻轻拨开,就毫无准备的与一只奇怪的东西来了个亲切的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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