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搜、追、叫、咬一条龙。
反正是枪猎。
比平时进山打到猎物要容易许多。
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野狼很常见,豹子也有,毒蛇、毒虫、旱蚂蟥之类的更是防不胜防……深山老林的危险很多,还有许多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也很要命。
临行前,王素素不愿意说不吉利的话,但心里哪能不担心呢。
她就只好等队伍走远之后才过来看上一眼。
陈凌似乎都能看到自家小媳妇那双藏着许多种情绪的大眼睛,笑着向她挥挥手,高声喊了句快回去吧,便叫上跟着他汪汪大叫两只狗,转身越过一道陡坡而去。
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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