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洛远才发现,陆韶颜没有结账就先走了,他觉得对方肯定是故意的!
只能乖乖结账。
这时候两个路过的顾客忽然驻足,惊奇的看着洛远,然后忽然用略带激动的口吻道:“诶诶诶,任逸帆,你是任逸帆,你是任逸帆对吧?”
洛远愣了一下。
前世作为长期居于幕后的导演,他还真没什么粉丝,而眼前这两个女孩子双眼闪闪发亮的样子,简直恨不得在脸上写着“我是迷妹”四个大字,完全的小粉丝做派。
“你们好。”
洛远调整表情,打了个招呼。
见洛远承认,其中一个女孩当即便从粉丝包包里掏出了纸和笔:“任先生我超级喜欢你的,《一起同过窗》里最喜欢的人就是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小丽……”
另一个女孩尴尬的推了推女孩:“任逸帆是他在剧里的角色啦,人家现实中有名字……”
“我叫洛远。”
洛远倒不觉得对方喊自己“任逸帆”有什么不对,一个新人能让观众记住角色名就不错了,接过纸笔,洛远刷刷签完了自己的名字。
“咦?”
这时候,又有几个顾客看到了洛远:“他不是《一起同过窗》里的那个谁吗……”
“渣男?”
“任先生!”
“对,就任逸帆!”
“好像还真是他呀,快要个签名……”
这群人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喊着:“任逸帆,可以帮我也签个名吗,我们是你的粉丝……”
洛远来者不拒。
这群人看似很多的样子,其实也就十几个,洛远签十几次名字倒挺简单的。
很快他就签完。
结束签名,洛远笑着和众人挥了挥手,在大家的目送中走出了餐厅。
“他好帅啊……”
“似乎比剧里面更好看!”
“而且也很有风度,最最重要的是,你看他签名的字体,感觉真的非常漂亮呢!”
众人仍兴奋的议论着。
而此时,洛远已经坐上了回去的车。
坐在车上,洛远感觉颇为新奇,因为之前他只是通过网上的娱乐新闻,通过《一起同过窗》的点击率知道这部剧很红,今天还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感受到《一起同过窗》的热度——
武侠剧,警匪剧,以及都市情感剧。
除此之外洛远鲜少见到其他题材的作品,就算有那也是扑街居多,似乎观众的关注点就放在了这些烂大街的题材上面,这种现象让洛远觉得惊讶。
职场剧呢?
偶像剧呢?
仙侠剧呢?
更别说穿越剧等一系列小分支……
前世国内影视剧虽然大多拍的烂,但题材上面好歹也是百花齐放的姿态,而这个世界因为文娱发展落后的缘故,太多新的东西还没有出现。
所以洛远决定……
拍完在这个世界已经彻底烂大街的青春校园剧之后,为这个世界发掘出一个全新的题材。
“可惜投资有限。”
陆韶颜已经明确表示公司投资不会超过五百万,这样的情况下洛远的选择面肯定会被压缩,但无疑要比之前拍摄《一起同过窗》的时候好上太多了。
仙侠剧是没得选了。
这类作品的特效就是个大问题,哪怕不了解影视行业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的烧钱程度简直犹如无底洞,当然你要说五毛钱的包子特效很便宜,那洛远也无话可说。
他要做就做到最好。
职场剧可以纳入考虑范围,这类作品中有几部作品还是非常值得一拍的,不过洛远觉得职场剧的捧人效率不是很高,而前世论最容易捧演员的剧种是什么,大家一定会想到——
偶像剧!
洛远的选择就是偶像剧。
因为相比一些洛远了解的题材,偶像剧比其他剧种更容易爆成绩,更容易有高收视,更容易爆出商业价值,同时也更容易爆演员。
最重要的是。
这个世界目前可没有偶像剧。
也许有人会觉得偶像剧没内涵,没深度,有点快餐消费的嫌疑,但洛远认为存在即合理,谁还没个抱着部偶像剧看上一夜的时候?
所以!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