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贵宾,丁阳自然是和萧朝庆走在一起。
而契丹不愧是此时大草原上的霸主,随便拉出来一匹马都极为神骏。
千年后的世界里,丁阳所骑过的马都是影视景点旅游时候的劣马。哪里比得上眼前辽国贵族所骑的骏马,只是看见都觉得眼前一亮。
“好马,果然都是好马呀!”连挽车的马匹都神骏无比,更别说萧朝庆的近卫们胯下所骑着的骏马多么风采神骏了!
一眼看过去,这百十匹马当中居然没有任何一匹马是杂色鬃毛。全都是一水的黑色,最矮的马都至少有150公分的身高和160公分的身长。
萧朝庆见他喜欢,仰天大笑着许下诺言:“这些马又算什么?我家陛下的王帐之中,好的马数不胜数。等到了临潢府,随便真人放手挑选。”
“好,那就一言为定!到了临潢府,大王可要为我选几匹好马才是!”
“草原上的汉子,宁可流血也不会撒谎骗人。真人若是选不到合心意的好马,萧朝庆就把这颗脑袋拧下来给真人做赔!”
“我要你的脑袋做什么?萧大王也是说笑了!不过我相信,契丹帐下,又岂能挑不出来几匹好马!”
“哈哈哈,那是当然的了!丝绸、陶瓷和铁器我们不如汉人做得好,可是要提起好马来,我契丹若认了第二,天下间谁敢称第一?”
这次回程的路途颇为遥远,萧朝庆直接把自己的坐骑让给了丁阳骑用。
不得不说,萧朝庆的这匹马名叫踏雪,果然是通气乌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掩有白色。跑得快了,真是一片乌云下闪烁着雪花。
丁阳本来是不会骑马的人,在千年之后只是有限的骑过几次马,还都是主要为了游乐。
通常有人在前面牵着马慢慢走,而他就骑在马上缓缓而行。
可现在明显不能这么骑马,草原上游牧民族的马术可都是一绝。基本上都是还不会走,已经先学会了骑马。
即便契丹的很多贵族都深受中原文化影响,也都一个个学汉字、说汉语。可是骑马的功夫却谁都没有撂下,即便是汉化程度最深的契丹贵族也是一身的精良马术。
幸好丁阳每天都不间断修炼玄机气锁的功夫,因此本身的感应非常灵敏不说,身体四肢的协调性也极为出色。
从歪歪斜斜初学骑马开始,到马上马下几乎如同粘在了一起的状态,仅仅只用了半天时间而已。这种进步速度,顿时就把所有契丹人都吓坏了。
明明看着早晨开始还不会骑马,可是到了下午扎营的时候已经比谁都骑的好了。
即便的确是有好师傅精心教导指点,又能随时不断练习,可这种进步速度也未免太过于吓人了吧?完全就是能用肉眼看见在神速进步,过一阵子就是一个新状态。
加上萧朝庆有求于他,更是不遗余力的亲口指点,或者让帐下马术最好的护卫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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