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像只虫子似的扭起了身子,道:“公子达尔吉就在城北的‘万户侯’中...”
王朝明问道:“那里有多少重兵把守?”
店小二道:“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有11旗的人。”
王朝明问道:“妈的,11旗是多少人?”
店小二道:“1旗为一百人。”
王朝明道:“好了,现在我知道了,你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说罢,拔出了忽必烈金刀,店小二看到了金刀,瞳孔猛的一缩,跪起了身子求饶道:“好汉,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带达尔吉去找姑娘的,求求你饶了我一命,只要你放了我,让我当牛做马都行...!”
王朝明冷笑道:“真的做什么都可以?”
此时的小忠还在挠着店小二的屁股,他甚至连冷汗都流不出来了,哀求道:“对,只要好汉肯放了我,不管什么我都肯做。”
王朝明道:“那就好,你把我带到万户侯。”
店小二的心里又是一凉,磕着头道:“好汉,不行啊,要是把你带到那里我的小命就不保了。”
王朝明狠劈了一刀茶几,把茶几劈成了两半,恶狠狠道:“如果你现在不带我去,我就立马让你和这茶几一样,变成两半。”
店小二看着平滑得没有一点渣的切口,再也不敢抵抗了,道:“好,好,好,我带你去,我带你去。”
王朝明收回了刀,道:“早这样不就不用受那么多皮肉之苦了嘛。”边给他松绑,边道:“其实呢,我这狗是不喜欢人的,尤其不喜欢男人,它喜欢的自然是母狗啦,虽然它不喜欢人,可是它喜欢吃人,你看它这一身毛,原本它是没有毛的,每吃一个人就会长一根毛,你说奇不奇怪?”
店小二看向龇牙咧嘴的小忠,不禁又是一颤,如果王朝明说的是真的,那它得吃多少人才能长成这一身毛啊......
店小二已经从生理到心理都被王朝明给彻底征服了,对于王朝明,他再也不敢耍小聪明,只能绝对的服从了。
王朝明丢给了店小二一身衣服,道:“穿上把。”
店小二接过衣服时愣了愣,道:“汉服?”
王朝明喝道:“让你穿你就穿,哪来的那么多废话。”
店小二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手忙脚乱的把一身汉服给穿上了。吐番的高鼻子凹眼睛加上一身汉服显得不伦不类。
王朝明打量着店小二,摸着下巴点点头,道:“嗯,还真人模狗样的。”
店小二:“......”
......
店小二一身的汉服成功的骗过了酒店里的人的眼睛,王朝明顺利的把店小二给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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