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烺能理解这些人为什么把主意打到美洲野牛的身上,对于大明百姓来说,牛不仅可以用来吃肉,它更是一种生产资料,一种财富。
而这个时期的新大陆生活着大越七千万头野牛,七千万头是什么概念,大明每家每户分到一头牛还有富余。
因为垦殖公司大规模购买耕牛,整个大明现在黄牛价格一直都居于高位,有些地区甚至到达了十五两银子。
如果新大陆的野牛能变成耕牛,那么一头牛运回来至少能赚十两银子以上。
即使运不回来,牛筋牛皮牛角牛骨等等都可以换成钱。
之所以要好好规划,因为野牛不止是代表了野牛,他还是对印第安人安置的重要一环。
印第安人其实不过是一种统称,只不过因为山姆和欧罗巴的种族灭绝,让他们数量稀少到濒危的地步,所以看不出区别。
这个时期,他们有种植的农业型,靠捕猎的打渔的渔猎型,还有半渔猎半农耕的。
其中生活在密西西比大平原的印第安人多数都是靠捕猎生存,而他们捕猎的主要对象就是美洲野牛。
美洲野牛母牛有一千斤重,公牛有的甚至能长到两千斤身高两米以上,杀一头都够一个小部落吃几天的。
印第安人在没有马匹猎狗之前,他们捕猎的方式很原始,主要是通过人披上狼皮驱赶把野牛群吓落悬崖。
这个时期的捕猎纯粹是为了果腹,一旦够吃也就停止了捕猎,对野牛种群总数影响不大。
但是随着欧罗巴对美洲殖民的加剧,先进的武器,马匹、猎狗都传入印第安人部落之中。
除了先进的捕猎方式,欧罗巴的工业制品生活物资也是印第安人日常所需。
为了和欧罗巴人交易,印第安人开始规模化捕杀野牛。
这导致了美洲野牛数量的减少,但是毕竟有七千万的庞大数量,还不至于迅速走向濒危。
真正导致美洲野牛灭绝的原因是山姆的西进运动,西进运动中霉国人跟印第安人的冲突导致霉国把消灭印第安人作为一项国策。
霉国将军通过研究发现,美洲野牛对于印第安人就是粮食,只要杀光野牛,那么印第安人只能贫穷饿死,或者选择按照霉国的要求定居耕种。
军队大规模屠杀野牛开始,加上当时经济大萧条,一章牛皮能卖三到四霉金,不少霉国‘牛仔’参与到猎杀野牛的行列中。
好莱坞影片中,牛仔给人的印象总是威猛、豪爽、侠义。但是他不过是一个以屠杀野牛为业的产业工人,印第安人灭绝的帮凶。
有时候他们还亲自参与到捕杀印第安人的行列。
牛仔很忙?是的,他们忙着割牛皮,把剩下的牛肉丢弃荒野,忙着屠杀印第安人,把他们的头皮割下来换取赏金。
后世包裹上光鲜亮丽的外衣,成为时尚和香蕉人模仿的霉国文化符号!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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