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蒋新言正坐于竹屋外独自饮酒。
这间竹屋是路朝歌指定的,一直没人住过。
不像李南薇来的那一次,直接把她带到了俞月曾住过的那一间。
不知自己被区别对待的蒋新言缓缓睁开双眸,因为她察觉到有人来了。
小秋站在竹屋外,冲着蒋新言行礼,奶声奶气地道:“前辈,掌门师伯邀您前去用餐。”
圆脸小鸡崽年纪最小,跑腿的活儿自然是一个传一个,最终分配到了她身上。
年纪小,多运动运动。
对此,她倒是满不在乎,反倒是已经口齿生津了,吸溜——!
她知道,掌门师伯只有在心情好的情况下,会亲自下厨,那美食的滋味,她至今记忆犹新。
我,小秋,今天要干三碗饭!
蒋新言依旧冷着一张脸,微微颔首,然后起身走出小院。
小秋自恃自己长得可爱,从小到大,大人们对她都很热情,还是头回遇到如此冷淡的前辈。
她揉了揉自己肉嘟嘟的小脸,双手搓着腮帮子,在心中开始自我怀疑:“我是没以前可爱了吗?”
没有腰的小秋在前头带路,腰肢纤细的蒋新言则在后头跟着。
这个小机灵鬼知道自己腿短,如果她以正常速度走的话,贵客必须要把脚步放得很慢才行,所以她自发地在前头哈哧哈哧地小跑。
小屁股扭来扭去的,像只人形柯基。
蒋新言个子很高,估计有一米七出头,体态修长。
也正是因此,她手持长枪也不会显得突兀,不像李南薇个子小巧,手持大剑就会显得极具反差。
所以,小短腿儿在前头小跑,蒋新言也能以正常脚步跟上。
用餐的地点,就在丹青峰的池塘旁。
先前在一叶轻舟旁游得正欢的灵鱼,正式结束了它们短暂的鱼生。
蒋新言闻着鱼汤的香味,只觉得食指大动。
她被放大的欲念是口舌之欲,本身就爱美酒,爱美食。
只是随着她游历天下,口味渐渐地刁了,已成为食中老饕,一般的食物,还真入不了她的口。
蒋新言自然不知,眼前的这位身穿青色长袍的男人,对她了如指掌。
——路朝歌早就把她摸透了。
要知道,同样的一道菜,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
可路朝歌与蒋新言曾朝夕相处,给她做过太多次菜了,她的喜好路朝歌一清二楚。
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又厌恶吃什么。
我,路朝歌,一步到胃!
此时此刻,蒋新言其实很意外,没想到居然是堂堂掌门亲自下厨。
在修行界,每个修行者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的确有的大修行者也热衷于做一些看似平凡的小事。但以掌门之尊,为弟子们做羹汤,她还是头回见。
墨门的门风让她觉得与春秋山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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