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蝎子王啊。好大。以前有猎人见过的,那时候没有这么大吧。”
“居然一个人杀了蝎子王。我是不是做梦。”
“这么大块头,总要卖上几万钱吧。”
“按照甲胄来说,能出五套蝎王全身铠。就这蝎王铠到了帝都也是有价无市啊。”
“这一套蝎王全身铠弄到帝都少说也要**千钱吧。”
“不止,帝都那边人傻钱多,只要有货一万钱一套也架不住。”
这一天塔城的居民就像商队来赶集一样全部出现在城西的市面上,看着这个被拖回来的蝎子王尸体。和随手就能抓到的幼年蝎子不一样,蝎子越大危险度也就越高,何况这蝎子王还是一个人杀了拖回来的,这就更令人惊讶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团队协作猎杀巨型昆虫,流行的诗歌中也是到处赞扬着友情、努力、胜利的主流观点——为什么这么熟悉了。诗歌中一般孤独的猎人总是悲剧的猪脚,不过年轻人可不管这些,向着今天猎杀蝎子王的英雄欢呼着——莫非这里也有叛逆期一说。
一个身材高挑丰满的红发美少女向金霸天献上香吻:“我叫莉娜,以后可以去波尔酒馆找我。”
陷入幸福中的金霸天答了一声:“嗯。”
另一个黑色长发美少女在莉娜亲过的地方吻了金霸天,然后在金霸天耳边说道:“我叫茵巴斯。以后离莉娜远一点。”
这都怎么回事啊。金霸天陷入了迷茫中。
茵巴斯吻过金霸天之后,快速逃离人群中,走进无人小巷的黑长直少女茵巴斯急促呼吸着,捂着脸蛋喃喃自语说道:“终于吻到莉娜了,虽然是间接的。不过,这就是爱吧。”
百合拉拉这种纯爱,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简直是岂有此理,女女怎么可能繁衍后代。百合注定被拆散这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兄贵的话,那就要放火烧死了。
茵巴斯心中也隐约知道,自己喜欢一起从小长大的莉娜是不对的,自己应该找个男孩子嫁了,可是每当看到莉娜就忍不住了。包括这次半威胁的警告金霸天也是这样。
由于这一天塔城没有外来的商队。几家商铺商议好之后。就开始和金霸天对这蝎子王的尸体讨价还价。
“这个蝎子王的全部材料,我们出三万钱收购。”
“就是蝎子王的壳做成的铠甲也远不止这个数了。开什么玩笑。还有肉和蝎子毒什么的没算呢。”
“蝎子肉是越嫩越好吃,这么大的老蝎子没什么吃头。一口价三万二千钱。”
“这个价钱的话,要给我做一套蝎王全身铠。”
“不行。不行。这个价钱还给做一套蝎王全身铠我们就要赔死了,你要一套没问题,但是整个材料价格只能给你两万五千钱了。”
“这头蝎子王起码能出五套全身铠的,还有些边角料我就不说了。这么算起来,一套蝎王铠也要七千钱。加上其他的。这样,一口价,您们给个三万应该还是有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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