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正是最晴朗的时候,太阳在尽情的散发着它的光和热。在它的映照下,山川大地一片明亮。
在名为小汉山的山丘脚下,十几名骑兵呼啸着在草丛和灌木之间纵横,惊吓得这片土地上面的鸟兽四下乱窜。这些马上的军人都穿着华丽的红色丝绸战袄,都属于合众国大统领的卫队。
武国浩举起了一把制作精良的滑膛枪,呯的一声打响。他也是军人出身,虽然没在大周军中呆太久就回家继承亿万家产了。但是他的枪法还是非常不错的。枪声响过,一只北美野兔应声倒地,抽搐了几下,就与世长辞了。呯的又是一声枪响,另一只北美野兔也中了一枪,脑袋都被打爆了,一下栽倒在地。
北美合众国的大统领武国华呵呵笑着,将滑膛枪递给自己的随从,然后又取过一把已经装好鹿皮炸弹的滑膛枪,笑着对武国浩说:“十一比九,你还落后两分。”
武国浩苦笑摇头,也将滑膛枪交给自己的随从,摊手笑道:“我的枪法已经很好了,没想到还是比不了七哥儿你啊。你要是生在西宋,保管能考上状元。”
武国华摆弄着自己滑膛枪,并没有寻找目标开火,而是一边溜达一边笑道:“我的枪法只是平平,而且年纪也大了,眼力弱了,在新华府这边都不能算神枪手了。”
北美合众国是人人有枪的社会,玩枪在这里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和草原民族玩弓箭一样。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谁可以和“打靶科举”的西宋比神枪手的数目,那肯定就是北美合众国了。
别看这个国家才几百万人口,但是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是玩枪的好手,无论男女!
除了善于玩枪,使用火药进行爆破的技能在北美合众国也相当普及——那可是开矿所必须的!
另外,马匹似乎也是北美合众国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之一。
这是因为北美的土地辽阔,产业结构又有点畸形,基本上只有矿业和农牧业。矿场、农场和牧场又非常分散的洒在异常辽阔的土地上。相互之间的交通就靠骑马。而马匹的价格相对于北美人民的收入而言,又非常便宜,以助于家家户户都能养上几匹马代步。
也就是说,北美人民不仅人人有枪,而且人人有马,还善于摆弄炸弹……
在热兵器时代刚刚开始的时候,这样的人民都能称得上战斗民族了!
武国浩的脑海中忽然浮出一个有点荒谬的念头,在大周共和国统一了华夏本土后,这个北美合众国会不会成长为可以和大周对抗的强大国家?
这种念头萦绕在他的脑海当中,挥之不去,让他一下走了神。
“十六哥,十六哥……你在想什么?”
武国华的笑脸儿凑了过来,关切的问。
武国浩这时才发现自己走了神,尴尬地一笑:“七哥儿,小弟此来是想和你说个诸夏三雄归一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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