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住的是酒店豪华套房,顾颐被他扶着走进房间,就见两个少女坐在外间的沙发上说话。两人都是十**岁的年纪,金发碧眼,一见安德烈进来,连忙都站起身来:“莫洛佐夫先生——”
“你们去隔壁房间。”安德烈不耐烦地一摆手,“那两个呢?”
一个少女连忙回答:“他们都在隔壁房间,您叫他们来吗?”
“不是。”安德烈扶着顾颐坐下,“你们赶紧去,伊凡会告诉你们要做什么。”
两个少女连忙退出去,顾颐有气无力地笑了一下:“养了四个?”显然,这两个少女,包括隔壁的两个都是血奴,不用看,顾颐也能猜到,那多半也是两个英俊少年。
血族内部一直传说,心地纯洁的少年少女,血液最为美味,所以血族所豢养的血奴,也多以少年男女为主。顾颐自己对这种事嗤之以鼻,但看来安德烈是相信的。
安德烈有点尴尬地应了一声:“多养几个,对他们的身体有好处……”这样每个血奴每月损失的血量少,不致伤身。
顾颐笑了一下,点了点头,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既然安德烈身边带了血奴,那很显然,他这里不会搁着什么袋装血了。叫这几个血奴去隔壁房间,用膝盖想也知道是立刻取血……
顾颐不由得自嘲地笑了一下。同样是食用血奴的血,自己这还要再多加一道工序,难道就比安德烈高尚了?如果再深想下去,安德烈养的这些血奴,至少是好吃好喝,将来离开还有钱拿。而他喝的那些袋装血,卖血的人只能得到微薄的报酬。如果让他们来选择,或许他们还更愿意做血奴呢。
安德烈的人动作很快,十几分钟之后,就捧了两个透明的水晶壶过来,里面盛着鲜红的血液,一股腥甜的香气顿时在屋里弥漫开来。
“顾颐……”安德烈亲手接过来,有点不安地看着顾颐。
“谢谢。”顾颐接过壶,直接对着壶嘴就狂饮起来。
鲜血涌进口中,滑过食道,似乎不是进入了胃里,而是在一瞬间就滋润了全身,连每一根血管都似乎在喜悦地震颤着表示满足。
安德烈睁大眼睛,看着顾颐把两壶鲜血一扫而空,小声问:“还要吗?”
“不用了。”顾颐抹了抹嘴,看着手背上一丝鲜红,自嘲地一笑。其实还不够,但是这两壶鲜血已经足够他压下身体内的反噬,至于那些伤,以六代血族的能力,三天之内就能自愈。如果不要求现在就痊愈,那就不需要更多的血了。
“真的够了吗?”安德烈有些担心地看看顾颐的肋部,那里的新生皮肤是粉红色,仔细看会发现还在微微鼓动,仿佛下面有条虫子在钻来钻去似的。
其实不止这里,顾颐肩膀上的枪伤也是如此,只不过伤口较小,没有这么明显罢了。不过内部的圣水已经被特殊血脉完全消除,会愈合得比路易抓出来的伤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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