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掠过酒吧一角,顾颐的身体突然微微一僵——那里有根柱子,柱子后面的阴影里藏着个人,正远远地打量着他。
没错。在全场客人都被唐骥吸引的时候,只有这个人在盯着顾颐。而且他站在那里,整个人都像是跟阴影化为了一体,如果不是血族同类之间的感应,顾颐很可能都不会发现。
这人当然是个血族。从外表看他相貌平平,即使外国人在国内总还算是另类,他也很难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完全属于那种扔进人群里就找不到的类型。即使他身上的血族力量,也是若有若无,似乎经过了刻意的掩饰和收敛,感觉稍微不那么敏锐的,恐怕就会忽略过去了。
不过,这人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浅到几乎无色,如果在阳光下看起来,恐怕会像个瞎子。但是顾颐却能看清,这人的左眼比右眼混浊一些,在玻璃体里有些灰白色的杂质,只是因为他虹膜颜色本来就淡,所以很难发现。
致幻是一种很有用的能力,当然也包括修改自己的容貌,但总是有些东西不能完全掩饰的,或者是,操弄幻象的人把它忽略了。比如说这双眼睛,虽然改变了虹膜的颜色,但顾颐知道,那只左眼是瞎的。
顾颐淡然地把目光移开,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柱子后面那个人,但是他心里已经开始迅速思索起来——他敢保证这个人认出他了,现在怎么办?
最好的方法当然是离开。酒吧里的人太多,如果在这里动起手来,即便他有所顾忌,对方可不会。但是如果现在离开——顾颐抬头看向舞台上,唐骥已经嗨翻了全场,可目光却不时地向他这边扫来,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如何离开?
“顾颐?”背后传来试探的招呼声,顾颐一转头,背后的人顿时惊喜地道:“真是你!我刚才看见唐少在台上,还以我眼花了呢。”
“李少——怎么今天到这儿来了?”
这人当然就是李天翌,身边带着的居然还是上次他在海天点的那个年轻男孩子,花名叫丹尼尔。他直接拉过一张椅子在顾颐身边坐了下来:“丹尼尔说今天晚上这酒吧有活动,硬拉我过来看看,这不就过来了——没想到刚才看见唐少上台——唐少这踢踏舞跳得真不错啊!”
他一边说,一边眼睛忍不住就在顾颐身上来回地看,完全把那个丹尼尔扔到脑后去了:“怎么样,你在唐少公司干得还好?”李天翌也是打听了一下,才知道顾颐真的是到唐骥的公司去上班了,而不是纯粹地找了个金主。而且听说他还真干得不错,尤其英语说得非常好,挺受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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