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道:“萨默斯先生说是他的身份特殊,最好还是稍微避一下嫌……”
“身份特殊?我只知道他是没有任何前科的共同体优秀公民,而且在此次战斗中也浴血奋战,护得了一方桑梓。”余连耸了耸肩:“当然,如果萨默斯先生见不得我这个,便让他晚上我不在的时候来吧。”
西蒙点头安排去了。
余连没有再理会其他人,径直进了旁边走廊内侧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隔间,内种又有一个不大的金属台。台子的正上方正漂浮着七枚流淌着金光的球体。
它们比自己兜里的念动魔眼还要小上不止一圈,顶多只有玻璃弹珠的大小,但色彩却极为璀璨,翻滚舞动之间,已是台面的上空炫出了一团绚烂的光带,就像是正在翩翩起舞的彩虹。
这一幕如果出现在公园之中,一定会引来孩子们的欢呼吧。
当然,余连比孩子们还想要欢呼。
“好久不见,我上辈子的小老婆,我的破晓!”
余连观察了一下的周围,走到了金属台前。在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之后,便轻轻地挥了挥手,那七枚金属小球便自动滑入了他的袖子中。
上辈子的小老婆终于归位了,余连这才送了一口气。
说实话,反正小灰已经润了,这个遗迹之中剩下的所有东西,余连都是挺乐意和小伙伴们,甚至和地球的衮衮诸公们共享的,可唯独只有“破晓”不同。
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七枚念动剑丸组成的灵能神剑,是所谓的辉煌级宝具,是单人对战用宝具中品质最高的。更因为,在上辈子,这可是陪伴自己最久,也是最信赖的战友了,自己可是经常抱着睡觉的,这都不是小老婆,什么才能算呢?
他余大侠可没有在账外品萧的雅兴,自然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小老婆”落到别人手中的。
呃,抱歉,临光,并不是说你失宠了。余连又赶紧摸了摸腰间紫红色的光矛矛柄。只你要明白,大丈夫雨露均沾实乃平常,我只希望大家都得到幸福而已。
不管是“破晓”还是“临光”都没什么反应,应该还是认同本人的观点的,以后一定要好好相处哦。
余连刚准备离开,便这样挂着刚刚做完了新郎笑容回到了长廊中,便见金哨子已经从“祭坛”上跳了下来,滚过来围着自己转了两圈,就像是一只沙皇的汪星人似的。然后,它圆滚滚的脑袋上的蓝光闪烁了一下,躯体便霎时间分解成了肉眼无法辨识的纳米机器,向着余连无声无息地涌了过来,然后便一头钻进了他腕表的个人终端里去了。
……这个,撒娇的喵星人往衣服里钻,大概就是这个感觉了。
上辈子,自己和金哨子经常在一起玩耍,譬如说用它上网啊追剧啊追番啊玩游戏啊等等,相处得还算愉快,但却并不肯和自己出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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