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璃眼瞳微缩。
一般人可能只会觉得她和陆淮与的英语腔调很像,但并不会听出来是里兰口音。
刚刚这男人搭话,她没想太多,直接开口应了,没想到就这么被听出来了。
但现在改口也晚了。
陆淮与也看了过来,眉梢微挑,黑眸中带着几分兴味。
虽然很多国家的母语都是英语,但因地域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各地的口音通常都会有着差别。
里兰也是如此。
和国内学生的英语课程学习的标准口音相比,里兰那边许多单词的发音,以及轻重音等都有着细微的不同。
沈璃会是这个口音,的确有些不同寻常。
“没有。”沈璃淡淡笑了笑,“我没有去过里兰。”
“真的?”
那男人似是有些不太相信,
“但我听着,你的发音和语调,就是很标准的里兰口音啊。”
他说着,又笑了起来,神色带着几分骄傲。
“而且,因为里兰传承了悠久的文艺复兴历史,用词和语法都更贴近古英语,偶尔听来会和法语有些接近,一般人想要讲好,并不容易。”
听他这么说,沈璃瞬间猜到了什么:
“先生是里兰人?”
能一下子辨别出里兰口音,且对里兰这么了解,更重要的是,里兰这个城市的人,普遍都对里兰的历史和文化,都有着固执的骄傲。
这男人占全了,基本就是里兰人没跑。
果然,那男人笑着颔首:
“看来这位小姐不但漂亮,更是聪明。您好,我是阿莫斯。”
沈璃并不意外:
“您好,我是沈璃。”
“这个我有所耳闻,港城顾家的小小姐。”阿莫斯眨眨眼,语带调侃,“我昨天才来的港城,就已经听说了那一场盛大的认亲宴呢。”
那么隆重而热闹,就算是没被邀请去月牙岛,大家也全都知道了。
阿莫斯只是没想到,今天就如此碰巧,在这里遇到了这位传闻中的焦点人物。
许是因为沈璃讲了一口标准的里兰话,他对她的态度很是殷切。
“沈小姐没有去过里兰,还能说的如此标准流畅,可真是难得。我刚才听了,还以为沈小姐在里兰待过很长时间呢。”
只是去游玩的话,似乎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将那个地方的口音学的这么好。
他说着,抬了抬下巴:
“就像这位先生所言,以前去过里兰不少次呢。”
陆淮与一手握着缰绳,唇角微挑:
“我对里兰的历史文化有些兴趣,而且里兰风景不错,是个散心的好去处。”
他有一年的时间是在柏城费诺实验室总部待着的,但其实闲暇时候,他更喜欢独自驱车前往里兰。
他的里兰口音,也是在那时候养成的。
这事儿很多人都知道。
沈璃垂下眼帘,喉间有些发紧,手指轻轻蜷了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