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朔的性格是,向来不易于被人说服,这源自于他很少做出错误的判断,而且其思维缜密,处事为人一向未雨绸缪。
而且对于荆白此次所承担的风险,他心里也一直都惴惴不安着。
但这次,他却被给所有人感觉都大大咧咧,粗鲁嘴臭的洪裳,给说服了——天时、地利、人和……荆白好似都没有占据绝对的优势,甚至还比汤泉宝不足!
那么,仅凭“道义”就能成功么?
事实上,因为天性最是胆小怕死,惜命如金的缘故,温朔已经多次考虑过荆白做这件事,成功的几率很低,如果换做是他,绝对不会贸然行事——当然,这是相对来讲,因为在胖子看来,做这类涉及到玩儿命的事情,成功的几率最好能提升到百分百,否则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和任何人拼命在他看来都不值得。
可他又极为了解荆白的性格,在绝对的理想利益怂恿之下,有五成的把握荆白就会毅然决然地去付诸于行动。
所以正如洪裳给出他毫不犹豫前来的理由那般,温朔也必须来。
因为是朋友,因为有道义,因为……
该死的义气!
况且,胖子着实为此下了大工夫去思忖、推断,感觉荆白成功的几率还是蛮大的。而且他还颇有自知之明地考虑着,这世上并非自己一个人聪明,人家荆白那也是老奸巨猾的人物,自然也会做好各种应对不测的充分准备。
可洪裳一张臭嘴道尽了大实话,让胆小的胖子心里能不犯嘀咕吗?
于是他拉着宁愿为义气战死也不肯当面对荆白说那些话的洪裳,以最快速度赶到了荆白暂居的家里。
洪裳着实气坏了。
这他妈的,好心好意把小胖子当知己,和他说几句心里话,结果这小子转手就要把自己给卖掉,这不是坑人嘛。可胖子身大力不亏,如同一头蛮熊般,洪裳挣不脱啊。
“胖子,你他妈能不能别这样?”洪裳一路上不由自主地被拖着前行,一边忿忿着:“事情已经到了这般地步,荆白就算是想退也没得退,你别去拔他的气针啊!没听说过有句老话叫什么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吗?你他妈现在去找荆白说这些话,那岂不是直接把荆白的气都给绝了吗?”
“少扯淡!”温朔阴沉着脸低声斥道:“生死攸关,没把握的事儿谁爱寻死自己跳崖去,老子不干!”
“哦,感情你怕了啊?”洪裳鄙夷道。
“放屁!”胖子怒道:“老子当然害怕,你们的命不值钱,可老子身骄肉贵的,不能让你们祸祸了啊!”
洪裳梗着脖子正待要反驳,却被胖子一把揪住了衣领,低声斥道:“到门口了,别吱声!一会儿进去了我对荆先生说,绝对不会把你卖了!”
“这还差不多!”洪裳嘟哝着说道,心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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