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抱着脑袋,眼光清澈而怜悯,看着刘彻:“你才是真正无趣的。”
“哦?”刘彻让宫人都退出去,自己脱了锦绣披风,这条真龙,穿着标志皇帝的五线金龙外袍,威武而英挺,高大而沉稳,斯文而冷漠,脸上挂着充满魅力的笑意,昨天那个打人的人好似根本不是他。但明明是他。“你说说看,朕怎么真正无趣?子长?”
司马迁像看怪物一样看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字号的男人,他的严谨严重裂缝,他的按部就班彻底被打乱,他忽然明白,皇帝原来就是这样的,就该是这样的,好象一瞬间他就明白了,皇帝是没有心的,这百万人里出一个皇帝,所以他绝对要体会不到凡人的喜怒哀乐才能当成皇帝。
这样想,他觉得跟这个人说什么都是白说。
他不发一言站起来,默默回到自己书桌前,在亮度正好看清字迹的油灯下,提笔书写。此时,刘彻也在这间寒舍里逛了逛,除了成堆的写满艰涩语言的书,院子里同样,只不过多了砌起挡雨的砖顶。他随意选了本,一打开看,文字完全不识得,看了会,才拜那上面端正小楷所赐,辨出若羌文原来这么难看,红色隶书,每页都批满注释,他不知道,会有人懂得这么多复杂的语言和文字——但这个人,完全有可能。
怪不得能说出逗□□开心的故事,我是他的君王,他最先应逗的是我开心。刘彻这样笃定,合上了书。
他走到灯下,看他这么专注,好象什么痛苦和快乐都忘记了,他的每个棱角都是禁欲的端正,每个表情都很肃穆和正派,这样的他,还是想不通怎么会被那种绝色名妓痴痴爱恋——
他吹灭了灯,突然。
他一惊。
“给长安的马都换上短的缰绳——好啊,就先从朕的这匹开始吧,让你时刻都要伺候着朕。”
他半开玩笑,拽起了他,打横就抱起来,他在他怀抱捂住脸似乎被羞耻击倒,当他轻轻把他放在床上,却发现他床太窄小硬实,自己的宽阔怕只会让它提早报废,于是就手把锦绣披风一扬,铺在了地上,足够他们两人——
当他发现懵懂觉出他目的,突然就变得灵敏紧张,一径往床角缩,“不要在地上,我明天要赶路,我不能疼得走不动路。”实际上,他今天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知道他一贯无知,现在能把床上行房看作比地上好受,显然那□□教给他的花样还少。“你那晚也让我疼得走不动路。”
他,首度提到那次。互相瞪视,他静静忍受即将来临的龌鹾,自嘲:“真是倒霉,我好像个怪物,总做不合时宜的事,得罪人自己也不知道,要是那晚不是皇帝就好了……是谁都可以,我会对他很好的,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可以补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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