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就发现了,这个案子多半是要从这边开始查起的,人是案件的根本嘛。
“给李团讲一下案件的发生经过”
赖山川有些上火地给干事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讲。
十月三十日,供销社未等到出纳员张淑琴上班,更未等到货款,便催人来家里找。
但供销社的人找到家里,人不在,钱也不在。
张淑琴的爱人玉兰芳却说对方彻夜未归,昨晚还等着妻子回家吃饭的。
他肯定爱人从昨天早上去上班就没回来过,以为是临时值班呢”。
在了解到妻子携带巨款失踪,玉兰芳选择了当时打电话报案。
案件提级管理过后,分局派人调查了所有沿途线索,以及信用社的取款情况。
在排除其他可能过后,目光又放在了张淑琴爱人的身上。
刑事组审查认为玉兰芳的行为比较反常,妻子彻夜未归,家里有电话却没有致电询问。
且第二天发现妻子失踪过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案,而不是出门寻找。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都有包庇亲属的本能,这种连续性的反常举动,让刑事组很是怀疑。
所以从提级审查认定过后,玉兰芳便被分局这边羁押审查了。
不要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了,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在当时办案人员的眼里都是压力山大的。
先是诈骗案,随后又是一个携款潜逃案,且金额巨大,审查嫌疑人都是应该的。
就在他们审讯玉兰芳,认为可以从他这里打开缺口的时候,新的情况出现了。
十一月三日,张淑琴在直隶知礼宾馆邮寄了一封信件给二十九日同行取钱的同事。
信中言称对不起同事,给她惹了麻烦,但她真的急需这笔钱,远走高飞,隐姓埋名。
信件收到后,该员工未开启阅读,直接交给了办案组,刑事组人员立即联系直隶方面支援。
但是,直隶方面的强力部门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却是查无此人,根本没有张淑琴的住宿记录。
这一情况的出现直接打乱了刑事组的办案节奏,以及侦查方向。
就在刑事组组织成员前往直隶展开追查的时候,又一个情况出现了。
十一月十六日,张淑琴在金陵友谊宾馆邮寄信件给爱人玉兰芳。
与供销舍人员的处理方式不同,已经被释放回家的玉兰芳骤然得到妻子的信件直接打开查看了。
结果就是他再一次被盯梢的刑事组给带回了局里。
如此处理,不仅仅因为是他对信件的处理方式,还包括信件上的内容。
张淑琴从金陵来信提及于前日到达金陵,未能等到丈夫,按照原计划前往下个地址去等了。
刑事组一下子就乱了套了,玉兰芳也懵了,他被认定为张淑琴的同犯重新被审问。
金陵那边虽然信中已经说了要离开,可刑事组还是联系了当地的兄弟单位帮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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