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那少年,颤抖着抱起那个女人的尸体,如行尸走肉般,一步步踏起地上的血花,大当家的心也在滴血。当马月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大当家对着这一地的残肢断臂,潸然泪下,继而仰天怒吼道:“我李金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大当家其他兄弟三人,也是心有戚戚,皆是伸出三指,对天发誓道:“我李木(李风、李火)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因为这一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变故,兄弟四人彻底决定不再落草为寇,他们离开了青山,但故土难离,他们到了青山郡的另一边。开始了种田放牧的生活,隐居深山,不再出世。
但四大天王的恶名却是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出去了。兄弟四人也没有辩解,他们知道自己确实是有做错的地方,所以他们隐姓埋名。
而在青山镇,马月已经成了行尸走肉,特别是在四大天王已经不知所踪之后,他更是再无一点生气。活着,仿佛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了。
刘月娥虽然没有嫁过来,却被马月强行葬在了马家的祖地,也上了马家的族谱。但是,马月的父亲答应了这个请求,给刘月娥的名分,却只是一个妾侍。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要为自家后代考虑。
但马月不知道这些,也不在乎这一些了,他每日就是拿着那一个簪子,那是刘月娥自杀时用的,那是马月第一次走镖之后,获得的佣金,送给刘月娥的,她一直带在身上,马月却从来没有见她戴在头上过。
马月这个传人,到这里,几乎是等同废物了。马家上下都痛心不已,这个孩子还活着,但是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了。
为了让马月重新焕发斗志,马家老小一个个地轮番给马月上教育课,可是,持续了半年,都没有任何用处,马月依然是行尸走肉。
但忽然有一天,马月从行尸走肉的状态解除了。
他说,他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所以,他要整顿江湖。
马家上下闻言都兴奋不已,以马月的武学根骨,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大家,既然马月立志如此,那将来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可就在马家上下高高兴兴的时候,马月表示,他要弃武从文。
因为习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不得不说,马月的眼光很不错,江湖事,如果江湖了,终究是只能不了了之,唯独用朝廷的王道,征服江湖才能解决这一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