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当我后来进一步接触这个事件时,也越发感觉到艾尔斯泰因派去盯梢的两个家伙是十分不专业的,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干这种事,其业务水平还不如那些在街上掏人腰包的流浪孩子。我想艾尔斯泰因的最后计划,就是让这两个家伙蒙上脸,直接冲进去向艾琳讨要那份出身证明了。”
王诩接道:“所以,只有你的第二种假设才能解释他为何能犯法而不被追究了……他和警界有来往,像那种入室行窃的小案子,是可以想办法压下去的。”
“没错,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的报酬并非钱财,而是让他在警界里为我们大造声势。”
他们话止于此,因为访客已到了门前,并敲响了会客室的房门。
“请进。”猫爷道。
一个着装干练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双眼如猎鹰般有神,骨感的脸部轮廓让他显得十分机警。
“请问哪位是洛根先生?”
“我是,这位是我的助手艾金森先生。”
“很高兴与你们认识,我的名字是格兰特·安伯利,目前在苏格兰场任职。”
“请坐吧,年轻的侦探,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一些建议和帮助。”
安伯利坐到了沙发上,“介意我抽烟吗?”
“请便。”
他为自己点上一支烟,说道:“您说的没错,我遇到了一个相当离奇的案子,陷入了困境当中,因此需要一些来自其他侦探的意见。就在昨天,我的一位老长官,向我推荐了您。”
王诩用中文对猫爷道:“看来艾尔斯泰因的宣传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才几天功夫,都有老警长亲情推荐了啊。”
猫爷冷笑着:“哼……离奇的案子……希望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说完便改口用英文对安伯利道:“我很乐意效劳,那么,请您说一下案情吧。”
安伯利道:“这事儿该从三天前说起,那天晚上八点,一个邋遢的流浪汉跑来警局报案,声称他目击了一场凶杀,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看尸体。
于是我亲自带着一队人跟他去了,地方倒不是很远,就在莱姆贝斯区的尽头,品琴里三号,那是一个做鸟类标本的铺子,我们的目击者称尸体就在后面的一条小巷中。
我们跟着他拐了进去,却什么都没发现,我的几个手下很生气,他们认为报案人一定是喝醉了,竟有胆子来愚弄警察……”
猫爷笑着插嘴道:“可你却有不同的看法。”
这应该算是猫爷在绕着弯子夸他,显然安伯利也很是受用,他脸上略显得意之色:“虽然没有尸体躺在那里,也没有任何血迹之类的直接性证据,可我发现了一些可以视为间接证据的痕迹。”
“哦?是什么呢?”
安伯利没有立刻回答,他道:“这个先不急着讨论,困扰我的也不是凶杀案究竟存在与否,我遇到的难题是,那天来报案的流浪汉,自称约翰的中年男人,他在第二天,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如同蒸发一般,没有丝毫踪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