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坤面前站着五名男女,他们有白种人,黄种人甚至是黑种人都有,其中只有一名白种人还是女性。
外人不会想到一名二十岁上下的女性是一位恐怖分子,她本名叫丽莎中文名字李莎,十三岁在M国西部被强*从此之后感染上了艾滋。
从那以后丽莎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她退学离家出走最终加入ETT恐怖主义集团成为阮坤手下的一员。
“你们都记住自己的任务,,,,这次你们是病毒携带者,我不怕告诉你们这次你们的任务是必死无疑,尸毒这种传播病毒至今为止还没有解药;”
被选中的人都有轻生念头,他们已经把生死看的很快,唯一活着的念头就是报复社会,报复这个不平等的国家。
阮坤发布任务寻找敢死队丽莎第一个报名,她已经生无可恋,,,
“首领放心,,,,我就算是死也会让尸毒传播出去,,,希望尸毒不要让我失望,,,,”丽莎白净漂亮的脸蛋看不出一丝动容,说话的语气都是如此死沉;
“啪啪啪,,,,”一阵高跟鞋的脚步声音从一栋阴暗潮湿的大楼里走出来,这种破旧大楼是上个世纪**十年代建造而成,如今是贫民区定居地方。
“九十八个,,,,”
丽莎默默数着,刚才是她接待的第九十八个客人,如今丽莎装扮的是一个卖身的站街女。
她在附近小有名气,原因无他没错接客完毕后丽莎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要在男人肩膀上留下一个深深牙印。
回到住宿丽莎打开冰柜直接拿出一个血包,,,,昨天开始丽莎就已经有了嗜血冲动,为此她去医院买了好多袋血包储存起来。
“尸毒已经开始发作,,,,这片肮脏的土地就要沦为丧尸的世界,,,,”丽莎不但不害怕反而很激动。
第一个被丽莎感染的患者是一位三十几岁的白领爱德华.博朗,他是一个稳如尔雅靠很绅士的一个男人,可是他发现一件恐怖的事情,今天早晨出门遇见车祸现场,地上有一大片血迹,如果是平时他早就绕道走开,今天他看见血迹不但不害怕心里有道声音他要喝血,,,,
爱德华.博朗直接被他自己吓了一跳,,,进入公司他嗜血的念头更重了,好像一个吸毒的瘾君子毒瘾患了一样看见谁都想在对方脖子上咬一口,,,,
“啊,,,,,,”
“博朗,,,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芬兰是博朗的一个情人她走过来低下头能清晰看见两座雪白的双胸展现,正常男人看见了都想伸手抓一把,可是博朗却紧紧盯着芬兰的脖子,他的嘴巴好几次想要张开咬过去,最后都被理智战胜了心中的冲动。
在公司里他真的敢咬芬兰的脖子,恐怕第二天就被送去监狱,,,
没不舒服,只是想喝你的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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